NCC 委員被提名人陳元玲聲明稿


聲明稿        陳元玲  2012.5.31
本人在民間企業服務這麼多年,這是第一次認真思考本人能為國家作些什麼,但是本人了解本人不可能符合每一個人的期望與標準。如果在這次審查當中,民意代表根據自己的判斷所做的任何選擇,本人都會欣然接受,因為對本人而言,不是非這個工作不可。本人只是希望在這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特別是不需要背負的罪名。

然這段時間以來,部分對個人的不實指控,透過新聞媒體的報導、渲染,對本人的聲譽已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尤其今日出版之壹週刊,對於本人的相關報導,未善盡查證之責,非但有失公正、客觀,更與事實不符,本人為正視聽、維護聲譽,特澄清說明如下:

  • 該週刊指稱本人為「北大企業家俱樂部」之成員,洵非事實。本人對此俱樂部毫無所悉,遑論參與。該週刊未經查證即錯誤報導,捏造事實,已嚴重傷害本人名譽,戕害媒體形象。
  • 該週刊指稱,本人夫婿因「主導日本新生銀行投資日盛金案」而成為「中資合夥人」云云,純屬無稽之談,蓋本人夫婿任職之創投基金參與投資日盛金控,純屬自主投資,與日本新生銀行無任何合作關係,何來「中資合夥人」之說?相反地,本人夫婿任職之創投基金,參與投資眾多台灣具有潛力之新興產業,例如花卉、醫療、新興科技等,對於扶植台灣新興企業,不宜餘力,外人實不應扭曲,甚至抹滅本公司對這片土地的熱誠與付出。
  • 該週刊另報導,本人夫婿參與管理之創投基金具有中資背景云云,更非事實;報導進而影射本人一旦擔任NCC委員之後,將會在審查特定案件時放水或內線交易云云,純屬主觀偏頗之臆測之詞,毫無根據。事實上,本人夫婿參與管理之創投基金,並無任何中資色彩,雖創投基金之投資標的常因國際化而不免將中國大陸包括在內,但不得扭曲、渲染為該創投基金有任何中資成分。更重要的是,本人夫婿參與管理之創投基金投資之標的,與通訊、傳播、新聞、媒體等產業無任何關連,與本人是否擔任NCC委員毫無干係。至於該報導延伸聯想本人與旺旺中時有關連云云,更是憑空想像,已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之境地,令人不知如何駁斥。
從接受提名到現在,很難得本人看到了國家機器的運作,官員所面對來自各方龐大的壓力,也因此深刻體認到前幾屆NCC委員的難為。

作為第一位來自業界的女性代表,本人一開始就有心理準備確實會遭到比較多的質疑與挑戰,但是來自業界的背景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將來行政院能找到更適合的人選,本人都會鼓勵與祝福,因為本人相信只要有人願意投入公職就能幫國家帶來正面的力量。

林世嘉委員曾經質疑本人為什麼要來淌這個混水,換句話說,大多數與業界有關係的人都不願意來,那NCC內部什麼時候才會有來自業者的聲音?這個人不是一定非陳元玲不可,有理想的

優秀業界人士都應該進入NCC為自己熱愛的產業服務。

留也好,不留也好,對本人陳元玲而言都很好。

如果進入NCC,本人會帶著滿腔熱血努力,但如果沒這個機會,本人會回到熱愛的創投,繼續幫台灣優秀的人才找到資金,讓他們有朝一日能發光發亮,為國服務。


本人除希望藉此聲明稿澄清事實,亦再次強調本人全力捍衛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之立場,請媒體善盡查證之責據實報導,勿淪為商業或政治利益操作下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