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陳元玲 2012.5.31
本人在民間企業服務這麼多年,這是第一次認真思考本人能為國家作些什麼,但是本人了解本人不可能符合每一個人的期望與標準。如果在這次審查當中,民意代表根據自己的判斷所做的任何選擇,本人都會欣然接受,因為對本人而言,不是非這個工作不可。本人只是希望在這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特別是不需要背負的罪名。
然這段時間以來,部分對個人的不實指控,透過新聞媒體的報導、渲染,對本人的聲譽已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尤其今日出版之壹週刊,對於本人的相關報導,未善盡查證之責,非但有失公正、客觀,更與事實不符,本人為正視聽、維護聲譽,特澄清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