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聲明 2012/12/31


針對中時媒體集團今日(三十一日)於各報刊登半版聲明廣告一事,901反媒體壟斷聯盟發表嚴正聲明。但首先必須說明的是,中時集團廣告中,雖同時提及蘇貞昌先生與張錦華教授,但是本聯盟之運作與蘇貞昌先生無關,為避免混淆視聽起見,以下聲明僅代表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及張錦華教授之立場。

一、中時聲明質疑民間為何未在當初壹傳媒欲併中時集團時,站出來質疑。中時集團不知是否已經遺忘,在壹傳媒併購尚未提出申請之前,就被蔡衍明先生併購了。中時應該質問的是,為何當時學界沒有質疑蔡衍明購買三中?由此可見,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包括學術界和所有公民團體)並不是針對蔡衍明個人。蔡衍明先生併購三中時,傳播學術界和知識界也並沒有廣泛的針對媒體壟斷的問題加以反對,即可說明。而元旦跨年的「反媒體巨獸跨年活動」,所反對的「媒體巨獸」,包括旺中,也包括壹傳媒併購案本身所購成的巨大媒體集團。

小修法就可以反壟斷

修法反壟斷很難嗎?錯!NCC說制定反壟斷法要兩年!天啊?若這樣,台灣早就財團治國了,NCC這種說法,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如果NCC和政府真的要反壟斷,其實並不難,只要在現有的法令中修改幾個條文就行了!怎麼作?讓我們用以下的投影片告訴你,同時也讓你知道其它國家如何反壟斷!

一人一通電話 打給選區立委

一人一通電話 打給選區立委
即刻修法,反媒體壟斷立即見效

第八屆立法委員名單(電話請按各委員連結)

丁守中
(北市)
孔文吉
(山原)
尤美女
(不分區)
王廷升
(花蓮)
王育敏
(不分區)
王金平
(不分區
王進士
(屏東)
王惠美
(彰化)
田秋堇
(不分區)
江啟臣
(台中)
江惠貞
(新北)
何欣純
(台中)
吳宜臻
(不分區)
吳育仁
(不分區)
吳育昇
(北市)
吳秉叡
(不分區)
呂玉玲
(桃園)
呂學樟
(新竹)
李昆澤
(高雄)
李俊俋
(嘉義)
李桐豪
(不分區)
李貴敏
(不分區)
李慶華
(新北)
李應元
(不分區)
李鴻鈞
(新北)
邱文彥
(不分區)
邱志偉
(高雄)
邱議瑩
(高雄)
林世嘉
(不分區)
林正二
Komod

(平原)
林佳龍
(台中)
林岱樺
(高雄)
林明溱
(南投)
林郁方
(北市)
林國正
(高雄)
林淑芬
(新北)
林滄敏
(彰化)
林德福
(新北)
林鴻池
(新北)
姚文智
(新北)
柯建銘
(不分區)
段宜康
(不分區)
洪秀柱
(不分區)
紀國棟
(不分區)
孫大千
(桃園)
徐少萍
(不分區)
徐欣瑩
(新竹)
徐耀昌
(苗栗)
翁重鈞
(嘉義)
陳其邁
(不分區)
陳明文
(嘉義)
陳亭妃
(台南)
陳唐山
(台南)
陳根德
(桃園)
陳淑慧
(不分區)
陳雪生
(連江)
陳超明
(苗栗)
陳節如
(不分區)
陳碧涵
(不分區)
陳歐珀
(宜蘭)
陳學聖
(桃園)
陳鎮湘
(不分區)
馬文君
(南投)
高志鵬
(新北)
高金素梅
(山原)
張嘉郡
(雲林)
張慶忠
(新北)
張曉風
(不分區)
許忠信
(不分區)
許添財
(台南)
許智傑
(高雄)
曾巨威
(不分區)
葉宜津
(台南)
費鴻泰
(北市)
黃文玲
(不分區)
黃志雄
(新北)
黃昭順
(高雄)
黃偉哲
(台南)
楊玉欣
(不分區)
楊應雄
(金門)
楊曜
(澎湖)
楊瓊瓔
(台中)
楊麗環
(桃園)
詹凱臣
(僑選)
廖正井
(桃園)
廖國棟
(平原)
管碧玲
(高雄)
蔡正元
(北市)
蔡其昌
(台中)
蔡煌瑯
(不分區)
蔡錦隆
(台中)
蔣乃辛
(北市)
趙天麟
(高雄)
鄭天財
Sra.Kacaw

(平原)
鄭汝芬
(彰化)
鄭麗君
(不分區)
劉建國
(雲林)
劉櫂豪
(台東)
潘孟安
(屏東)
潘維剛
(不分區)
盧秀燕
(台中)
盧嘉辰
(新北)
蕭美琴
(不分區)
薛凌
(不分區)
賴士葆
(北市)
謝國樑
(基隆)
魏明谷
(彰化)
簡東明
(山原)
羅明才
(新北)
羅淑蕾
(北市)
蘇清泉
(不分區)
蘇震清
(屏東)

旺中併中嘉解套 NCC 潰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案,設下的3項停止條件即將全面潰敗!本刊掌握可靠消息指出,旺中集團決定循國民黨信託黨產模式,將中天、中視股權信託給集團總經理蔡紹中的好友、復興航空公司董事長林明昇,林已答應蔡的請託,決定接受為期1年的信託,旺中並已開始付款給中嘉,併購案快成定局。知情人士批評,把中天、中視信託給好友,根本無法有效管制旺中壟斷媒體市場及戕害媒體自甶空間的情形。



撰文:溫惠敏、楊汝椿
攝影:鄺頌廉、林玉偉、蘋果日報
資料:白裕承
設計:許文瑄
編輯:吳宜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七月底有條件通過旺旺併購中嘉案時,附帶要求旺旺中時集團必須切割中天新聞台、中視數位新聞台轉爲非新聞台,以及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等三項停止條件,雖然令旺旺總裁蔡衍明跳腳,但迫於不執行這項行政處分,併購案勢必胎死腹中,最近於是考慮將中天、中視股權信託給集團總經理蔡紹中的好友、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好爲併購案解套。

舖路西進 林明昇點頭

知情人士透露,蔡衍明決定把中天、中視股權信託給林明昇時,還曾提及其他可能的受託人,包括蔡介 入國票金控經營權時合作過的台灣產物保險公司董事長李泰宏,林明昇則向蔡衍明及蔡的兒子蔡紹中提 議,可邀請西華飯店董事長劉文治加入,但不被蔡衍明接受。

對於蔡家決定把中天及中視信託給好友,知情人士批評此舉根本是鑽 NCC 開出三項停止條件的漏洞,與國民黨將黨產信託給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的手法如出一轍,未來蔡家仍可透過好友干涉新聞內容, NCC 設下的關卡形同徹底潰散。

熟知內情的人士說,蔡紹中是在八月中旬找林明昇商談此事,林考量可藉此增加在中國的影響力,幫助集團拓展中國市場,因此傾向答應,復興航空高層還爲此開會討論受託細節。

復興航空的最大股東國產實業高層人士表示,林明昇已在八月二十七日答應蔡衍明父子,接受中天、中視的股權信託。當天下午四時,林親自前往旺旺集團總部,商議信託合約的相關法律細節,但林與蔡家開完會後,發現蔡的好友王令麟等人,對受託人名單仍有不同意見,對接受信託又心生猶豫。

為消父慮 受託限一年

瞭解內情人士透露,大約半個月前,蔡紹中就找上林明昇,洽談中天、中視股權信託一事,一開始,林明昇很感興趣,但林的父親、國產實業董事長林孝信卻持反對立場,因爲林孝信性格保守,心裡又有大哥林嘉政十二年前爆發財務危機,差點使集團破產的陰影,因此不希望兒子捲入是非,爲集團帶來風險;後來,林明昇接受幹部獻策,改只接受旺旺一年信託,才說服林孝信同意這樁股權信託案。

林明昇的友人則表示,林之所以接受蔡衍明父子信託中天、中視股權,主要是想藉與蔡家父子的合作,爲國產集團及旗下復興航空與中興保全等事業未來向中國擴大發展時,也能得到蔡家父子相對的支持。林考量接受中天、中視股權信託的風險,只有中天、中視股價下跌所衍生的虧損責任,其他風險並不大。

復興董座 公信力出線

知情人士說,蔡家父子決定信託中天、中視股權以回應 NCC 分割要求時,一開始作業並不順利。

中天高層主管透露,蔡衍明的媒體圈好友王令麟、前 TVBS 主播、寶立旺總經理黃寶慧等人,都是蔡所信任的人,但王令麟官司纏身,黃寶慧公信力不足,才會找上形象清新又爲復興航空注入許多創新服務理念的林明昇,並且認爲林應該是 NCC 可以接受的信託人選。

中天高層主管並說,七月底 NCC 做出分割中天新聞台等三項附停止條件時,就跟旺中集團有默契, NCC 要求的分割,可採股權公開信託的方式執行,但希望蔡衍明所找的受託人是具有公信力又形象被認可的人。

林明昇友人則說,二年前林明昇未接下復興航空董事長時,與他口中的「小旺旺」蔡紹中、元大馬維辰、聯華苗華斌,都是玩在一起的富二代玩咖。之後,林明昇接手復興航空,玩興大幅收斂,並使復興航營運漸入佳境,令蔡家父子對他另眼相看。

該人士說,林個性低調,十二歲就到美國當小留學生,一路從美國喬治城大學企管學士,到取得加州大學 Hastings 分校法學博士學位,學成後本想留在美國擔任律師,卻因家族企業、國產集團發生財務危機,被父親林孝信緊急召回,三十五歲就得協助父親扛起挽救家族事業的重擔,與今年才滿三十歲就得協助父親 處理七百億元併購案的蔡紹中,頗能相知相惜。

擁有相當於高中學歷的蔡紹中,十八歲就跟在蔡衍明身邊見習,旺旺入主中國時報、中視及中天時,蔡紹中便被父親指派擔任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與中天電視董事長,此次併購中嘉也是由蔡紹中擔任董事長的旺中寬頻間接持有中嘉股權。

併購中嘉 將成托拉斯

知情人士說,蔡紹中雖已成爲旺中媒體集團總經理,但實際的操盤人仍是蔡衍明,蔡衍明出席重要場合都會帶著蔡紹中,讓他在旁邊觀察、學習,蔡紹中也總是跟在蔡衍明身旁謹言愼行,低調的作風和霸氣外露的蔡衍明形成強烈的對比。

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系統台與雙子星有線電視系統的交易金額高達七百六十二億元,如果成功併購,將可掌控十二個電視頻道與十一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擁有一百一十八萬收視戶,等於掌握全台三分之一收視戶,加上原先就擁有的報紙、電子報、雜誌及電視台,旺中集團將成爲媒體托拉斯,壟斷言論市場的疑慮一直爲外界詬病。

知情人士說,蔡衍明曾利用旗下媒體左右新聞內容,在 NCC 審查旺中併購中嘉案的過程中,因爲不滿 NCC 和其他媒體的批判,曾對旺中旗下新聞高層主管說:「你頭家乎人欺負,你們都不曉得跳出來替伊講話!」之後,旺中旗下無論電子或平面媒體,就開始發聲護主。

不滿遭剿 下令查放話

蔡衍明不只掌控新聞走向,更嚴格控管內部人員對外發言,針對其他媒體報導旺中案的內容,要旗下各媒體主管仔細研究,企圖抓出放話的人;且每次出現不利的報導,旺中高層就發公告,要員工相信公司 ' 對公司有向心力,並要求不能隨意對外發言,肅殺之氣彌漫整個集團。

如今,旺中併購中嘉似已成定局,親近蔡衍明的人士說,旺旺中時集團對中嘉已投入百億元以上的資金,並早已對中嘉等系統台的播出設備進行全面更新,甚至出現廠商報價高於市場行情數倍也在所不惜的情況。

知情人士懷疑,若無高人指點或 NCC 默許,講究一本萬利的蔡衍明怎敢如此冒進砸下重本?中視及中天信託是否又能使 NCC 放行旺中併購中嘉案,就看 NCC 如何處理這一起疑點重重的信託案。

回應 NCC :信託恐不符要求

NCC 發言人魏學文表示,未接獲旺中寬頻正式公文前,不會有正式的意見表達。至於信託是否符合 NCC 的要求,要等這一屆 NCC 委員開會時討論後才會對外說明。不過, NCC 主管強調,信託只是形式上持有股權者換人,委託人可隨時中止信託,恐怕無法符合 NCC 的要求。

該名主管表示, NCC 要求旺中寬頻切割中天新聞台的具體條件是,申請人、大股東及關係人都不能控制、持有中天新閭台,不能擔任董監事和經理人,如果以信託方式來切割恐怕不符合要求。事實上, 2 年前富邦也想以信託方式解決併購凱擘衍生違反黨政軍條款的難題,結果遭 NCC 駁回,富邦最後只好改由大股東個人持股及個人轉投資,才獲過關。

復興航空發言人林群兒說,對中天、中視信託一事並不清楚。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別助理趙育培指出,信託等各種方式都在評估討論中,尚未做成決定,寶立旺總經理黃寶慧則表示,信託只是解決方案之一,其他不便多談。

中天電視針對黃國昌走路工事件之聲明



以上為中天電視於 2012-08-17 對黃國昌所提出更正要求的回文,其中說明部份節錄如下:

一、關於台端前開來函指稱本公司新聞台於 101 年 7 月 26 日至同年月 29 曰播出「走路工抗議事件」、「神隱赴美」等新聞及談話性節目(下稱本案新聞)涉及報導不實,要求本公司新聞台以同等時段及篇幅進行更正及道歉,主管機關應對本公司警告、罰鍰、停播、廢止許可換照處分等等。

二、惟查,本公司所屬新聞台並無任何不實報導之行為或違反法令之情事,茲說明如下:

(一)按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30 條及第 31 條雖分別要求衛星廣播電視業者應於利害關係人認為節目錯誤時在二十日内更正並提供新聞當事人平衡答辯說法之機會。

(二)然查,本公司新聞台於報導本案新聞時,從未直接指稱台端為發放走路工之人員,相關媒體之報導並非事實,合先澄明。茲將本案新聞之查證過程說明如下:

(1) 先由主管及攝影主管共同勘驗光碟原始晝面有無剪接造假,由原始晝面之各種現場音,作情境判斷及真偽判斷確認光碟素材之真確性據為可信後,由新聞台自行執行現場追蹤,以為第一手查證,並對照光碟素材,與自行查訪結果,是否相近或吻合。

(2) 在確認自行追蹤查證結果吻合後,下一步為查證活動號召人(即台端),採訪時間為 101 年 7 月 26 日,早上八點多即聯絡台端,當天十點後訪到台端,並於 101 年 7 月 27 日隨同「反旺中學生拿走路工」以及「追蹤報導」一併播出台端之相關反應。台端的角色,於一般新聞判斷,列為一般關係人,中天新聞積極取得台端的看法與回應。

(3) 台端對事件的反應為「毫無所悉」,與台端長期高舉的社會理想及社會公義有極大反差,本公司新聞台有必要進一步追究其社會及道德貴任。

(4) 台端於 101 年 7 月 27 日下午主動開記者會接受記者提問,探尋台端何以對反旺中,卻演成學生拿走路工等事件不關心,也欠缺好奇之態度。台端在記者會上,對此充份表達想表達的想法及立場,本公司新聞台亦如實處理台端的 言論,包括:台端說,發錢白衣女,不知道,也沒看到,一無所悉,台端說,沒那個時間,也沒那個精神,也沒那個義務去調查走路工的真相。台端說,個人有沒有接受金錢支援,沒有接受任何個人或機構的捐款。台端說,本公司新聞台要被賣掉,台端有成就感嗎,台端從來沒想過本公司新聞台賣掉問題,台端只專注在反對旺中議題。

(5) 針對誰發走路工,本公司新閗台追蹤到網路上招兵買馬的蔡同學,並追縱受不明人士委託的人力公司「黑彩公司」,針對誰發走路工,本公司新聞台再追蹤到發錢的白衣女及其公司,並追查到聲稱是委託人的張文霖,但張文霖不肯透露背後又是誰委託他,他只說是「朋友的朋友」,至此,藏鏡人追蹤,陷入膠著。

(6) 而壹傳媒角色一反其踢爆性格,對幕後真相異常冷靜,並開始引用網友文章,指摘相關自導自演新閗,本公司新聞台同時進行壹傳媒過去與現在對照檢驗。

(7) 台端傳於 101 年 7 月 30 日要出國進修,本公司則於稍晚訪到台端本人,完整說明本案。

(8) 本公司新聞台查證台端出國時機及向美國方面之查證結果如下:

本公司新聞台記者在華府傅爾布萊特計畫總部的了解,台端完全沒有必要緊急出國,萊斯/傅爾布莱特助理公關主任說,沒有一個要所有人抵達美國的日期,因為很簡單,他們要與 150 國家合作,所以定一個固定日期是不可能的。管理傅爾布萊特計晝多年的助理主任莱斯表示,有教學任務的外國學者的報到日期,應該是在學校開學以後,而康乃爾大學法學院一年制碩士班,最早 101 年 8 月 16 曰報到,三年制的法學博士班,則是 8 月 22 日報到,莱斯強調像台端這樣的研究學者,報到的日期很大程度看他自己的意願。莱斯/傅爾布莱特助理公關主任說,研究學者的報到日期通常彈性很大,因為除非他們的研究對時間有具體要求,例如某種 植物要開花,或者說某種動物要遷徙等等,否則不管他們是 9 月 1 日,或是 1 月 15 日出現在檔案館,其實沒有多大差別,也沒有什麼關係。

(9) 因此,作為資深的學者的台端在美國傅爾布莱特研究計晝下,對時間的安排有相當高的自由支配度,何時來美,也是相當有彈性,由此看來台端應得在台灣多留幾天,讓走路工事件水落石出。

(三)本公司新聞台已善盡平衡報導之貴:

針對台端的態度問題,從 101 年 7 月 27 日起至台端出國當日( 101 年 7 月 30 日)為止,本公司新聞台均主動給予台端說明空間及機會,針對陳為廷引用網友截圖,惡意抹黑「自 導自演」情事,本公司新聞台亦曾主動採訪陳為廷,給予其說明空間及機會。針對走路工之關鍵證人,即網路招兵買馬的蔡同學、黑彩公司、發錢白衣女、所謂委託人張文霖等,均主動採訪,並給予說明空間及機會。

(四)本公司對於本案新聞並無惡意指稱台端發放走路工、不負責任或營造台端畏罪潛逃之行徑;而本公司新聞台相關談話性節目雖對本事件有進行相關議題之探討,然亦係基於前開事件已成公共議題,身為公共平台對於公眾議題本有提出討論之職責,而該節目内容及相關來賓之言論原得依據頻道屬性及不同來賓之立場多元呈現其等對本事件之看法,應不能以該等節目之呈現内容及來賓言論與台端之想法有所 不同,即認為該節目内容有誤導閱聽人認知或權益之情事。

(五)因此,本公司新聞台就本案新聞巳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30 條及第 31 條規定善盡新聞查證及平衡報導之責,然最後卻僅獲得台端「毫無所悉」之回覆及嗣後旋即出國赴美之處理。

(六)又按,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17 條及廣播電視法第 21 條雖分別規定電視節目内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之情形,然如前所述,本公司就本案新聞已善盡查證及平衡報導之責,並無任何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之情事。

(七)再查,本公司新聞台雖於去年評鑑案件時曾就涉己事務及相關新聞製播規範等對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承諾,然查,監督本公司於前開評鑑案件之承諾執行情形為主管機關之職權,非台端所得置喙。更何況,如前所述,本公司新聞台在本案新聞中已嚴守新聞查證及平衡報導之新聞原則,針對涉己新聞事務部分,亦遵守「公益性」及「新聞性」等事件始進行報導,並無任何違反評鑑案件承諾之情事,特此澄明。



針對以回文,黃國昌本人發表聲明:

本人就走路工事件已於 8 月 15 日向 NCC 提出檢舉,並要求中天電視更正。
本人今日收到中天電視的回函內容(如上文),兩點聲明如下:
  1. 中天電視的回函,只是再次自我證明中天電視毫無反省能力,死不認錯。報導不僅悖離事實,濫用媒體公器,更自我踐踏新聞專業,淪喪媒體資格。面對這種電視台,有賴公民社會更進一步積極抵制。
  2. 在中天電視已作出此種令人無法接受的回覆後,接下來即端視 NCC 的具體作為。請 NCC 就本人前所提出之聲請,予以回覆。清楚地告訴社會大眾, NCC 的態度如何?是否打算雙手一攤,莫可奈何,順便昭告所有其他的電視新聞台, NCC 對這種事情,絕對不會有任何作為,今後各家電視新聞台也可以有樣學樣,不必擔心 NCC 會有任何的管制作為?

黃國昌 2012/8/23

旺旺高層現場督軍 揭黃國昌走路公真相



壹週刊/2012-08-16

旺中旗下媒體影射中研院學者黃國昌,主導至 NCC 抗議旺中的走路工事件,越演越烈,現在就連旺中媒體高層都出現反彈聲浪,爆發離職潮。

本刊經多方調查後發現,屬旺旺集團高層的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當天竟然也到場督軍,離開前還比神祕 OK 手勢,而《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似乎事先知道誰會先拿錢離開,指揮旗下攝影記者拍攝拿錢人士,這 2 名人士,一名是林朝鑫學生的親戚;另一名則在遊行前,就和林朝螽在二二八公園聊天!

撰文:陳肅瑜、傅崇琛、李明軒
攝影:攝影組資料:白裕承、王玉潔
繪圖:許哲源、唐瑋璘
設計:簡崇寧
編輯:陳美靜


旺中旗下媒體所報導的走路工事件,已經延燒到該集團內部,上週《中國時報》總主筆倪炎元、副總主筆莊佩璋、副總編輯何榮幸等人,分別以退休、生涯規劃等名義申請離職。另外,中天電視台倫理委員會也有三人辭職。

旺旺高層現煬指揮

走路工事件起因於七月二十五日早上,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審議旺中集團購併中嘉系統一案,中研院學者黃國昌當日上午十點抗議後離開,下午三點多, NCC 大門前就出現了近二百名自稱學生的人士在門口抗議,隔日該集團旗下媒體,包括《時報周刊》《中國時報》、中天新聞台皆公布白衣女梁惠麗發錢給抗議人士,以「抓到走路工為標題」,影射學者黃國昌花錢請「走路工」。

本刊從該事件發生後追查發現,當天現場除了《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外,還有一個外界不知的旺旺高層-蔡衍明核心幹部、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

劉洪福並非旺中新聞主管,也不需去採訪新聞,卻出現在抗議現場督軍指揮,非常奇怪。劉洪福是蔡衍明分身,二人認識超過二十年。去年六月,前鳳山市長黃八野母親過世,劉洪福還代表蔡衍明前往致祭。

劉洪福和林朝鑫都在現場指揮,二人似乎事先知道「白衣女子梁惠麗要拿錢給抗議成員」,因此不斷在現場和旗下攝影記者交談,當確定攝影及記者已經掌握白衣女子行蹤後,劉洪福離開時,還神秘的比個 OK 手勢。

本刊問林朝鑫認不認識劉洪福?林說:「聽過名,沒看過人,從來沒遇過,他是經營高層,跟遊行沒什麼關係。」本刊再問有照片顯示劉在現場,林朝鑫才改口說:「我只知道那個人是高層,不知道他就是劉洪福,如果你們寫他,蔡(衍明)老闆會很生氣。

本刊又致電劉洪福,劉洪福拒絕說明後,轉入語音信箱。劉洪福不願說明,本刊又致電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也就是蔡衍明的兒子蔡紹中,他說:「我也沒什麼好跟你們說的。」隨即掛上電話。

而二個被旺中集團拍到提前拿錢離開的人士,都和林朝鑫有關。一個是梁惠麗公司的臨時演員管麗穎,她是林朝鑫致理技術學院進修部學生管詩晴的親戚;另一個叫陳奕顯,遊行開始前,在二二八公園集結時,林朝鑫竟和他聊天。

本刊調查,還原當天走路工真相。被旺中指控,幫黃國昌策劃走路工的白衣女梁惠麗,對本刊說:「七月二十五日抗議活動前一天,自稱是上多利國際娛樂公司副總的張文霖來電,表示在 NCC 有一場『遊行』活動,他們自己找的人不太夠,還需要五十多名臨演支援場面才比較好看。」

她感到奇怪的是,對方表示活動結束就會用現金結帳,並反常要求她在現場結清臨演工資。

當天午後,梁帶著臨演,依約定和張文霖先在二二八公園碰面,集合好再將人馬帶到 NCC 現場,當時張要梁等活動結束再將人帶回到二二八公園來領錢,到時會給她總共三萬九千元酬勞(五十二名臨演,一名臨演七百五十元)。

當二人在公園內討論付款細節時,梁惠麗瞥見公司一名叫陳奕顯的臨演,在公廁前與一名小鬍子聊天,這人就是林朝鑫。

梁惠麗說:「那時我覺得小鬍子很面熟,在電視上看過他,後來事情鬧大了,回家看新聞才知道他是林朝鑫,後來他也跟著我們去 NCC 那邊。」陳奕顯也對本刊證實:「我因天氣太熱跑去買飲料,才碰到林朝鑫。當時以為是同一個公司的臨演,後來林卻說他是別家公司的臨演。」

調度記者盯相關人

抗議成員大家約在二二八公園集合,應該只有主辦人和參與者知道,但林朝鑫卻事先知道,還在現場和提早領錢走的人聊天,而這個和他聊天的人,又被《時報周刊》拍到。

針對出現在二二八公園聊天,林朝鑫先對本刊說:「你們不能只憑幾秒鐘的畫面,就說我跟他有關係。」但當本刊詢問他從何時開始採訪抗議新聞的?他突然忘記自己說過曾去過二二八公園,改口說:「我是在 NCC 前才遇到抗議隊伍的。」

下午二點多,梁女將臨演帶到 NCC 門口,才發現根本不是什麼單純的遊行活動,而是一場抗議,而且已有一百多人在場了,她說「我們的人都站在後頭充場面,最前面一排戴面具、口罩拿標語的那些人我都不認識,張文霖當時也在場,和三、四名看來像學生的人聊天。」

約三點左右,臨演在NCC前集合完畢後,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也到了現場,劉洪福與林朝鑫在遊行隊伍旁的大樹下交談,林朝鑫還不時把在現場的記者叫到面前,指著抗議人群中的某人,要記者注意。

約三點半時,當林朝鑫在劉洪福面前發出一連串的指示後,一名時周記者馬上就盯上了白衣女子梁惠麗,還緊黏梁女身旁,而劉洪福則是隔著三個人遠盯他們,林朝鑫就站在劉背後。

數分鐘後,時間接近三點半,抗議人群準備離去,在確認時周記者已盯上白衣女,劉洪福反方向離開,他邊走邊看,右手突然舉起,比出神祕的 OK 手勢;奇怪的是,中天電視也拍到,林朝鑫此時則是在臨時演員中打轉,似乎對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早已了然於胸。

偷錄畫面疑遭安排

遊行接近尾聲,梁惠麗先前往二二八公園,準備和張文霖會合,走了五分鐘,原本黏在梁惠麗身後的時周記者,上前表明身分,質問她:「是否發走路工?誰叫妳來發的?」梁惠麗回答說:「我不便回答,你去問召集人(張文霖)好嗎?」

記者離開約十秒後,梁惠麗走到林森南路便利超商時,一名跟梁惠麗配合七、八年的臨演管麗穎,與之前在二二八公園與林朝鑫聊天的陳奕顯突然現身攔住梁,管女先開口說:「我們要先走,沒辦法到二二八公園領錢,妳先給我們。」

梁女見到是老演員,不以為意就先掏錢給二人,沒想到旺中的攝影記者,早已躲在一旁的車內偷偷錄下這段畫面。

梁惠麗說:「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我都有被設計的感覺,但是想不到問題出在哪裡?直到想到陳奕顯不只跟林朝鑫聊天,還跟管麗穎一起當天突然說要先離開,而《時報周刊》就剛好拍到那段,我才想通。」

本刊問梁惠麗是否質疑遭旺中或林朝鑫設計?梁惠麗回答:「我有被陷害設計的感覺。

關鍵管女為關係人

本刊調查,張文霖會找上梁惠麗的公司並非偶然,因為管麗穎、林朝鑫、張文霖表面沒有交集的三個人,卻有一個不為外人知道的共通點,那就是,「管麗穎有個從花蓮北上致理求學的親戚叫管詩晴,她目前仍就讀於致理進修部會計資訊系」。

管詩晴不只曾是林朝鑫的學生,當張文霖擔任學會會長時,管詩晴是學會公關,她所負責的工作就是作為學會與老師間的聯絡人,光是有紀錄可查的,她在今年就曾密集與林朝鑫聯繫,請林老師參加學會活動。

一位和張文霖一同策劃遊行的學生小勇說:「林朝鑫似乎對當會長的張文霖沒印象,反而跟擔任公關的管詩晴往來密切。」

小勇從張文霖處得知的消息指出,管女個性單純容易相信別人,她在抗議前後,都和張文霖有密切聯繫。

小勇說:「其實張文霖在出事後,為了保護管詩晴及三重商工畢業的兄弟,所以不敢說出真相,他曾說過:『我只是幫朋友的朋友,一個忙而已。』這句話是真的,因為林老師對他而言,真的只是管詩晴的朋友。」

遊行隔日,《時報周刊》《中國時報》與中天電視以白衣女發放走路工畫面攻擊黃國昌,黃是當天上午十點多抗議完就離開,走路工抗議在下午三點多才開始,完全沒交集,但旺中卻硬要栽贓到黃頭上,完全說不過去。

而且,原本不該出現在現場的蔡衍明分身劉洪福,卻來到現場督軍指揮,林朝鑫還說謊否認。媒體為了追殺反對者,扭曲事實,實在是新聞界之恥。

黃國昌回應:政府應查明真相
  1. 本人在 7 月 27 日的記者會與 7 月 29 日的聲明,已清楚表示本人當時的立場。在蔡衍明領導下的旺中傳媒,在沒有任何事證的情形下,以含砂射影的方式,指稱我是「走路工事件」背後的藏鏡人,巳嚴重違反新聞倫理。
  2. 更令本人震驚的是,依目前所顯示的證據,整起事件恐另涉及更為駭人的黑幕。整起事件嚴重的程度,使本人必須嚴正要求政府必須主動積極調查,究明真相。因為,這已經不是單純的新聞專業倫理問題,更涉及現代法治國家所無法容忍的違法犯罪行為。
  3. 旺中傳媒集團對我個人的抹黑,還在其次,我真正在乎的,是這個傳媒集團還要將台灣的新聞專業倫理水準,下拉至如何不堪的程度,還要繼續傷害台灣的新聞自由價值到什麼時候,請還給台灑社會一個乾淨的媒體新聞空間。
當事人回應:
對於林朝鑫與管詩晴的關係,林朝鑫說:「完全不認識,絕對沒有接觸過」(林朝鑫部分回應見本文)
而管詩晴聽到本刊問題後,則回說:「你在講什麼鬼呀?」即掛斷電話。
管麗穎也強調,不認識陳奕顯與管詩晴。但從抗議畫面看,她和陳男卻互動密切。
張文霖則拒絕回應。

身段變軟的石世豪 未必讓旺中案好過

四年前與主委一職擦身而過,石世豪在旺中案爭議中接任NCC主委。從法律學者到主管全國電視台的獨立機關,原本鋒芒外露的他,個性有什麼改變?在他任內,旺中案真的會如外界預期地輕鬆過關嗎?



撰文/桑德拉

八月一日,大樓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四任主委石世豪上任,大樓外面有抗議旺中案的人群高呼口號,各界都瞪大眼睛看他如何處理前主委蘇蘅留下來的旺中案爛攤子。回鍋 NCC 的石世豪,微笑的臉龐,展現一抹自信,他會讓旺中案好過嗎?從學者到為官,這六年來他有什麼變與不變?

學法律的石世豪,講話直率,四年前擔任NCC主委時才四十三歲,犀利的口才、清晰的邏輯,力尤其喜歡用法條佐證自己的論點,好辯善辯;很多人覺得他聰明絕頂,但可能更多人覺得他年少得志,不夠內斂。他也無意中得罪不少人。

當時擔任 NCC 發言人的石世豪,下班後手機都會關機,常常令因截稿壓力找不到他的記者氣結。記者向他反映,他回答說「你們記者的問題,我發言的時候,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啊!」作風強硬讓記者幾度反彈,後來情況才漸漸改善。

石世豪也是 NCC 成立六年來,對委員會通過的議案意見最多以及會議結論「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產量最多的委員,甚至二〇〇八年八月離開NCC後,還把二年多任期內寫過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集結成《NCC 關鍵報告-創會委員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一書,上市發售,作風可說特立獨行。


跟政黨、財團周旋作風硬

當時民進黨中執會要求石世豪自行辭職。石世豪則認為他只是民進黨推薦,並非民進黨員,沒有必要遵守民進黨決議,從此與民進黨形同陌路,也讓人見識到他的個性。

一直到二〇〇八年七月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名第二屆 NCC 委員,並順利通過立法院同意。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石世豪才和其他委員一起離開 NCC 。

自信又自負、處事強硬的石世豪,在 NCC 世界中,唯一能夠讓他服氣的人,大概就是當時的主委、現任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蘇永欽也對他疼愛有加,甚至要提拔石世豪接任主委。

〇八年五、六月間,蘇永欽認為階段性任務結束,堅決離開 NCC ,曾向高層推薦石世豪接任 NCC 主委。原本想回學校教書的石世豪,最後也心動了。

但石世豪任內對電信業者主張採取較強烈管制手段,尤其主導推動「電信資費強制降價」,而且連降三年,讓電信業者極為不滿,頻頻向高層告狀石世豪「反商情結」,加上傳出另有委員爭取留任並有意接任主委,行政院擺不平,最後行政院提名政大新聞系教授彭芸接任主委。

這一次石世豪確定接任主委之後,電信業者形容「黑暗時代」再度來臨,認定石世豪會對於電信業採取高度管制,未來日子難過;不過蘇蘅這一屆 NCC 有意修改《電信法》,將中華電信固網最後一哩切割出來另外成立公司。其他電信業者認為石世豪傾向支持切割,將可打破現在固網中華電信獨大的態勢,有利其他固網業者發展,是黑暗時代中值得等待的一線曙光。

四年前與主委一職擦身而過,離開 NCC 時,石世豪曾經答應主委蘇永欽,兩年內不公開發表對 NCC 的評論。「讓第二屆委員好做事」,這一點石世豪做得很徹底,過去四年來報章雜誌幾乎都看不到他的評論。但石世豪對於 NCC 動態仍相當關心,也會和老部屬聯絡、聯誼。

在自負與柔軟之間擺盪

四年後重返 NCC ,石世豪很清楚 NCC 四年所有功過都將算在他頭上,上面不再有蘇永欽遮風擋雨,因此明顯放軟身段,刻意收斂犀利的口才,改變以往給人自負的印象。法律人石世豪,似乎逐漸轉為政治人。

一張石世豪以蹲姿和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談話的照片,讓石世豪受傷很重,伹也具體而微地呈現「石世豪真的變了!」從四月底他獲得行政院長陳冲提名、確定「重現江湖」後,過去經歷過「石副主委」階段的人,大都感覺到「石副變了,身段很柔軟」,言行舉止更為周到。

上任之後,如何面對旺中案行政處分後續執行事宜,將是石世豪的首要挑戰,有媒體揣測蔡衍明敢在蘇蘅任內公開宣示「中天不給別人愛」,主要原因是「石世豪這一屆比較好搞」,持這種論點的人,或許會誤判。

石世豪當年與電信業大老闆纏鬥,最後迫使電信資費降價,與財團周旋,石世豪是有經驗的。以石世豪自負的個性,應該樂於接受這個挑戰,蔡衍明應該不會太好過。

這一屆新委員從提名開始就充滿爭議,外界評價不高。所以,石世豪的另一個挑戰是如何整合委員不同專長,並避免出現前幾屆委員內訌的情況,監理通訊傳播政策及裁罰案能獲得社會認同,讓外界覺得 NCC 是一個值得信頼的獨立機關。

在自負與柔軟之間擺盪的石世豪,應該很快就會出招。

旺中案抗爭 黃雀在後:郭台銘殺入有線電視



壹週刊 2012-08-02

上週三, NCC 有條件通過旺中案,要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與中天新聞台切割等,併購案才生效。隔天,蔡衍明聲明「不放棄中天」,擺明不要 2 選 1 ,而要全拿。

然本刊調查,蔡衍明苦吞中嘉不下之際,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已黃雀在後。郭台銘正組隊,準備殺入有線電視系統業,進軍直通家家戶戶客廳的這一條通路。若中嘉大股東安博凱(MBK)不賣旺中,郭台銘會是最大潛在買家。



上週三晚上十點多,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垮著臉離開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他下午二點來時,滿臉笑意手比 YA!,一副志在必得,旺中併購中嘉案沒問題。結果出乎意料。更驚人的是,另一大 勁敵鴻海總裁郭台銘正悄悄殺入有線電視系統台。

郭台銘組隊備戰

NCC 有條件通過旺中案,除了二十五項附負擔條件,另三條行政處分,包括與中天新聞台切割、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並設立獨立編審制度等。「如此一來,可阻止媒體巨獸形成。」 NCC 主委蘇蘅解釋。

蔡衍明經一夜思考,隔天聲明「不接受 NCC 條件」。NCC 隨即重申:「旺中不履行條件,併購案就不會生效。」根據旺中與中嘉大股東安博凱(MBK)合約,若無法在七月三十一日完成交易,旺中需付三十億元違約金,MBK 可重新找買家。

就在旺中案延燒到最高點,一缸子買家等著買「中天電視台」時,另一大超重量級的企業家-郭台銘正籌成團隊,熱鬧不已的有線電視業將再掀戰火。

本刊調查,「郭董(郭台銘)已委由有線電視業專家籌備一個 team (團隊),著手撰寫有線電視系統營運計畫書,最快有可能於九、十月,向 NCC 提出。」知 情人士透露。

新規則衍生契機

郭台銘此番殺入,是因為上週五 NCC 官網上貼出《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公告,給了機會。乍看下,看不出名堂,實則牽動整個有線電視系統台的遊戲及參賽規則。

一是放寬經營區域。目前全台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劃為五十一區,不得跨區,業者抱怨規模太小、難有規模經濟, NCC 重劃為二十二區,可北、中、南跨區經營,取消設限。

二是准許新玩家加入。目前,共有六十一家獨立營運商(SO),其中有五分之四加入五大多系統營運商(MSO)有凱擘、台固、中嘉、台灣寬頻、台灣數位光訊。如今,NCC 開放新進業者加入戰局,且可一次申請多張 SO 執照。

購中嘉最快途徑

「新進業者資本額門檻是二億元,但這只是門票。有線電視業建置需要花上大資本,還得跟既有業者拚命,提出更優惠的方案,才能打動消費者跳槽。」 NCC 官員說。

然郭台銘重新架設有線電視基礎建設,可能性不高。「固網就是最好例子。包括台固、速博及亞太電信都要做固網,但都做不起來。光是建設埋骨幹,就很痛苦,挖馬路會挖死人。」一位知情人士說。

但是,「若從既有的有線電視業者切入,就是最簡單的方法,放眼五大 MSO 業者,現成的就是中嘉。」知情人士說。

NCC 上週已做出決議,蔡衍明又擺明不接受,併購中嘉一事恐怕難成。一旦旺中出局,郭台銘就是中嘉最大的潛在買家, 等著 MBK 上門談。

賣電視通路加分

郭台銘雖是全球電子代工霸主,對媒體產業也不陌生。知情人士說:「三年前,郭董出資拍攝《白銀帝國》,台灣發行商是山水國際,負責人是自己的長子郭守正。」

當時,郭台銘想從拍攝商業電影切入媒體內容產業,他個人與香港女星劉嘉玲交往的新聞,也不時登上娛樂新聞版面,拉抬聲勢。但此舉,引來外資法人質疑「不務正業」,後來,郭台銘再婚,淡出「娛樂圈」,加上《白銀帝國》票房不如預期,投資電影的腳步,也告暫停。

但是他的本業,卻向著電視產業步步逼近。二〇〇九年底,郭台銘入主奇美電後,提出「眼球計畫」,打算從面板零組件、生產到液晶電視組裝,垂直整合為一條鏈;今年三月底,又以二百三十八億元入股日本面板大廠夏普。

本週二,更傳出郭台銘直接殺入市場賣電視。鴻海找上中華電信,準備將六十吋的液晶電視,以綁約價四萬元銷售給鴻海員工,與一般市價十萬元足足下砍六成多,震撼業界。「若吃下中嘉,豈不是直通一百多萬客戶的家庭,直接將電視賣給現成的客戶?」一位系統業者說。此外,有線電視系統台這條通路,對鴻海的萬馬奔騰等 3C 實體通路,也有加分作用。

多買家覬覦中天

郭台銘與蔡衍明都是「王」,一是電子代工大王、一是米果大王。今年初,雙霸才因私人飛機停放問題,爭搶松山機場商務中心,後來都輸給長榮。如今,蔡衍明苦呑不下中嘉,郭台銘已黃雀在後,二霸恐再度過招。

旺中案的變局,還牽動到台灣媒體圏。二十五日晚間及二十六日上午,「中天新聞台要賣」的消息傳遍整個電子及平面媒體圈,一缸子對中天興致高昂的買家,紛紛出籠。

包括擁有台灣蕃薯台的台塑王文洋、曾取得電視台執照的《自由時報》以及尙缺新聞台的緯來電視辜家等。

一位潛在買家告訴本刊:「若要在中嘉、中天新聞台間二選一,蔡旺旺(蔡衍明)當然要選利益更爲龐大的中嘉。」中嘉是有線電視系統台,共有一百一十八萬收視戶,算是第一大,每月光是向收視戶收費四百八十至五百多元,所收現金就已經很驚人。

另一位知情人士說:「中嘉案吵了那麼久,旺中團隊早有沙盤推演,其中之一是,讓中天電視上市,股權結構就會改變。」

以媒體批反對者

就在買家們熱切期待蔡衍明賣中天之際,二十六日下午立刻被潑一大盆冷水。中天電視總經 理馬詠睿銜命開會:「老闆(蔡衍明)不會賣中天新聞台,中天新聞是他的寶,怎麼可能會輕易放 棄?老闆說,中天新聞不可能去給別人愛。」

中嘉雖利益龐大,但「若失去中天影響力,蔡衍明在大陸就不一定吃得開。」電視業者說。

蔡衍明原是在中國市場發達的米果商人,二〇〇九年以百億元買下中時媒體集團後,一手掌控中天、中視及中時集團等五個媒體,搖身爲媒體大亨,在大陸走路有風。

行事莽直的蔡衍明,入主中時集團後,深深感受到媒體的影響力,多次運用旗下媒體爲自己仗言、猛批反對者。

例如三年前,他以頭版廣告點名三位 NCC 委員「違法濫權、知法犯法」,阻撓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旺中案送審一年 多來,旺中媒體批 NCC,也批反對的學者。上週 NCC 審議旺中案,旺中媒體鎖定帶頭反對的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質疑與學生走路工有關,反遭清大學生陳爲廷質疑自導自演,陳生竟因此被中天電視連三天砲蟲,且恐遭提告,引起大學生憤怒,七月三十一日上午集結七百多名學生,在內湖中天大樓前反旺中。

新主委立場遭疑

就因旺中媒體及中嘉系統,合體後將成爲媒體巨獸,學界輿論才關注, NCC 才會有條件通過。三十日,蘇蘅在 NCC 主委任期最後一天公布旺中的市占率 高達二七‧五九%,並坦言:「旺中併購中嘉後,會產生媒體和言論集中化的結果。」

但行事一向霸氣的蔡衍明,才不理。

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別助理趙育培聲明:「在 NCC 委員會上,蔡老闆表明不可能同意交換條件。我們希望下屆委員續審旺中案。」 NCC 要蔡衍明二選一,他不要,而要全拿,等於視本屆 NCC 委員及決議於無物。

「這太詭異了,眞的看不懂!」一位系統台業者狐疑說,按實際商業操作來看,「切割」易如反掌,何以蔡衍明選擇公然和 NCC 唱反調,「唯一可以想像的答案是-他的後台比較硬。」

事實上,本週二上任的 NCC 委員主委石世豪,對旺中案有不同看法:「行政機關必須考量是否有足夠法律授權,選擇適當手段達到目的,否則有可能在行政訴訟過程被判敗訴。」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因而質疑:「石世豪跟旺中集團一搭一唱,照劇本演出。」

昐續審變數頗多

「旺中不依 NCC 條件,就得打行政訴願官司,這打下去,就是二、三年才會有結果, KC龔(MBK 合夥人龔國權)是否願意再等下去呢?」知情人士說。對此,至本刊截稿爲止,MBK 暫無回應。

他進一步分析,就算蔡衍明寄望下屆委員續審中嘉案能扳回一城(註:錯字),但依照行政倫理,新一屆 NCC 委員,除了四位新任委員之外,還有這次參與審査的劉崇堅等三位舊委員,不可能打自己巴掌。

蔡衍明寄望下屆委員續審,擺明不放棄中嘉,但賣方是否願意奉陪,卻是另一個問題。一般說來,私募股權投資三到五年就會獲利出場,旺中案已拖六年。若 MBK 不願再等,排在蔡衍明後頭的買家,還有潤泰尹衍樑、遠東徐旭東、宏達電王雪紅,以及半路殺出的郭台銘。

壹觀點:不怕巨獸 就怕怪獸



壹週刊 2012-08-02

香港「反中共洗腦」大遊行,台灣「反媒體巨獸扼殺新聞自由」,兩件事前後發生,相互呼應,並非巧合,都在捍衛民主多元價值。

NCC 處理旺中併購中嘉案,一拖十八個月,直到任期截止前三天才做出決議,要求旺中集團切割中天和中視新聞台,作為交換條件,以重新確立有線系統業者不得同時擁有新聞頻道的原則。如這個結論是對的;NCC 應該直接駁回此案, NCC 不能直通而行,旺中如提行政訴訟,於法於理均有依據。

不論如何,本屆 NCC 任期已到,這個燙手山芋必須留給下屆處理。下屆 NCC 主委石世豪以蹲姿向林益世請益的照片,深入人心,他如翻案,恐將引起更大反彈,此案涉及重大經濟利益,又有廣泛的媒體效應和政治效果,短期內恐難善了。

不過,最遺憾的是,旺中集團動員旗下的各種媒體,對中研院的黃國昌展開獵殺行動,包括兩個電視,一本週刊,三家報紙,全部出動。黃國昌是一名受人敬重的年輕學者,只因反對併購案就被無情追殺,其情況正如更早的立委葉宜津和羅淑蕾。旺中公器私用,公報私仇,無異於努力向社會證明媒體怪獸的可怕。一旦旺中併購中嘉,旺中集團如虎添翼,隨時可以下架作為威脅,這種寒蟬效應早已發生,旺中案少見新聞頻道報導,此案還未通過,已有集體噤聲的影響力,這次如阻擋不了併購案,將來旺中變成媒體怪獸,台灣人可能也要步香港後塵上街頭了。

說實在的,在全球化時代和多元化社會,媒體跨領域經營的趨勢很難抵擋,旺中案鬧得沸沸揚揚,老闆個性作風的問題是主因。如果老闆尊重專業,依市場機制運作,不會引起太強烈反彈,可惜的是,老闆好惡十分強烈,以偏見為理想,無知為武器,要求幹部以具體行動表示效忠,且以效忠作為獎懲升遷標準。老闆個人好惡成為黨同伐異的獵巫行動,到處搜索潛在敵人,旗下許多記者和名嘴,以為在替老闆打抱不平,以為老闆面對邪惡勢力,捍衛老闆利益變成一種聖戰,保護老闆面子變成他們的重要工作,讓老闆高興變成他們最大成就,至於實際效果如何,何必操心。

媒體怪獸不是老闆一個人所能創造出來的,是那些急著替老闆出氣的新聞人造出來的,嗚呼!

國立清華大學 調查審議委員會決議

這一份欲証明彭心儀教授論文未抄襲的文件,但看起來有點奇妙。文件的內容雖然比一頁書多一點點,但大多只是在說明受理程序,接著就跳到決議,上頭寫著:「本委員會就檢舉事項逐案調查,認定各案並未涉抄襲情事,亦無違反學術倫理疑義。」然而卻未對外界指証歷歷的舉証作出任何的對應性說明。

這個委員會的組成包括法律、管理、經濟、社會、電信工程;他們所屬機構則包括中央研究院、台灣大學、交通大學及清華大學。但實際上那些人?背景與資格是什麼?卻未說明,當然,是否具有公信力?外界也無從得知。何況,審查時都已請當事人列席說明,並沒有什麼保密或利益迴避的問題,這麼大的爭議事件,實在該亮出名單才能公信。

最後,雖然是清華大學發出的文件,但未見任何的官印,也很有趣。



原文鏈結

國立清華大學
本校彭心儀教授被提名 NCC 委員所受十一位立法委員檢舉之學術相關爭議

調查審議委員會決議

101 年 7 月 17 日

一、案件緣起
  1. 林佳龍立法委員等於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28 日向本校提出口頭檢舉,葉宜津等十一位立法委員於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4 日向本校提出檢舉書,質疑本校科技法律研究所彭心儀教授多份研究計畫報告書內容疑似有抄襲研究生碩士論文之嫌,以及涉嫌以極相似內容支領不同單位補助。
  2. 教育部 101 年 6 月 13 日台學審字第 1010108692 號書函有關立法委員質詢本校教師彭心儀研究報告疑涉違反學術倫理。
  3. 檢舉案件共七案。檢舉人除說明檢舉理由外,亦檢附相關資料。

二、本委員會之組成:
  1. 本校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委員會,針對檢舉案件共六案,進行嚴謹之調查番議。委員會成員共七人。
  2. 委員研究領域包括法律、管理、經濟、社會、電信工程;委員所屬機構則包括中央研究院、台灣大學、交通大學及本校。

三、本委員會之開會過程:
  1. 本委員會除進行書面審議外,共分組召開六次會議。
  2. 第一次(六月四日)及第二次(六月十八日)會議針對相關計畫及碩士論文等書面文件進行詳盡檢視;第三次至第五次會議(分別為七月四日、七月十六日及七月十七日)則是由委員分組,針對當事人書面答辯,依嚴謹程序進行逐案討論,並請當事人列席說明;第六次(七月十七日)會議綜合所有委員意見,做出決議。

四、決議:
本委員會就檢舉事項逐案調查,認定各案並未涉抄襲情事,亦無違反學術倫理疑義。


延伸閱讀:

NCC 終究難逃政商烏雲



原文鏈結

2012-07-26 新新聞 撰文/何念雲

產、官、學「水乳交融」

「通傳」這個吸引財團與政閥目光的特殊領域,讓我們見識到「政客」、「商人」及「學者」這三種具截然不同本質的「志業」,竟可以「水乳交融」,為利益,為仕途,緊密糾葛人脈與金脈......

請以台灣為念 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

請以台灣為念 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


── 0725 反對媒體巨獸NCC行動聲明 ──


~~歡迎參與及採訪~~
地點:NCC(仁愛路與杭洲南路交叉口)大門
時間:上午9點30分
一、宣讀聲明
二、向NCC提交請願書
三、現場演講訴求

今天,我們將立於NCC面前,向這個聲稱以「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以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為使命的獨立機關,提出我們最嚴正的訴求:依法駁回旺中購併案,阻止旺中這個偽以「傳媒」外衣的可怕財團,繼續擴大對台灣民主價值與新聞專業自由的傷害。

新聞自由與媒體自主是民主政治最為重要的基盤,這個道理,毋需引用憲法典籍,更不假學者多言,走過戒嚴時期的台灣人民,自有著最為深刻的親身體認,都有著共同的慘痛記憶。沒有實質自由的資訊散佈,沒有專業多元的新聞傳播,即使開放了以選舉制度為基盤的代議民主,社會依舊為不公義的政商媒幫派體制所宰制,公民逐漸地遭受馴化為喪失意志的軀體,我們離真正的民主、實質的自由,愈來愈遙遠,卻毫不自覺。

令我們無法置信的是,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只要掌握足夠的資本,就可以恣意地控制新聞資訊的傳播,就可以無情地踐踏長久奮鬥好不容易累積的民主自由。痛苦的是,旺中集團蔡衍明用金錢證明了這一切都是真會發生的悲劇。自2008年年底蔡衍明自中國回台入主中時、中視、中天以來,我們看到的是,同時掌握了金錢與媒體,不但可以影響政治、操縱輿論,更可以玩弄體制、踐踏法律!新聞可以大剌剌地當廣告賣,我國的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但中國的黨政軍透過在台灣的買辦,卻可以在我國置入新聞!媒體不僅可以當成私人復仇的工具,更可以拿來幫反民主、反極權的政體擦脂抹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儘管行徑張狂,但是只要有頻道,不怕買不到願意表演辯護的名嘴;只要有媒體,政客就紛紛被綁架,噤聲不語。在計劃購買有線系統通路平台後,即使還沒有真正獲得許可,就可以製造聯合的沈默,讓各個新聞頻道裝作這一切離譜的亂象,從未發生!我們的民主價值,我們的新聞自由,正在這個可怕的結構中,逐漸離我們遠去。

更令人可悲的是,原本應成為公共利益與市民福祉守護者的NCC,也在這個可怕的結構下,喪失了獨立的性格與專業的精神。有的委員遭受攻擊後就棄守崗位,獨善其身,有的委員更似乎已選擇了向惡勢力低頭,背棄了原應堅持的理念與神聖的承諾!

儘管如此,作為一個台灣社會的公民,在這個最後的一刻,我們選擇堅持到底,願意再度聲嘶力竭地正告全體NCC委員:駁回旺中併購案,這是你們還給台灣人民自由多元的媒體生態的責任。請以台灣為念,與我們共同捍衛民主價值,守護新聞自由!

行動發起人:
台大新聞所教授     張錦華
台大物理系榮譽教授   楊信男
台大經濟系教授     林惠玲
台大經濟系教授     鄭秀玲
台大國發所教授     劉靜怡
台大電機系教授     林宗男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陳曉宜
政大法學院助理教授   林佳和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  黃國昌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  邱文聰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管中祥

每日一問NCC 第三問:由「違法」、「踐踏媒體專業」、「承諾不實」者經營媒體,能保障「公眾視聽權益」嗎?

我們昨天的第二問,主要目的在於協助NCC委員認真回顧過去二中案「附款許可通過」決策,對台灣新聞專業自主所造成的傷害;同時讓 NCC 捫心自問:此類毫無實際作用的附款,是不是形同於「對財團放水、讓社會蒙害」?讓NCC好好思考,是不是還要繼續用無關痛癢的附款作為本購併案許可放行的遮羞布?

令大家錯愕的是,NCC 於昨日臨時會審議後的決定,竟然是找買賣雙方關起門來「喬事情」!不知道要「喬」的是什麼?如果是「本次購併案的爭議」,涉及的爭議是只有兩家公司的事情嗎?相關爭議是聽他們的片面說詞就可以釐清嗎?如果是「許可的附款條件內容」,這種事情是可以關起門來喬的嗎?可以不讓公民有參與的機會嗎?為何不讓社會大眾好好評價大老闆同意的條件有意義嗎?

依循以往 NCC 的操作慣例與陋習,只要「媒體老闆走入NCC大門、關起門來喬條件」,幾乎就可以得知 NCC 最後一定就得出「許可」的結論!看著目前 NCC 所正上演的這種荒謬戲碼,我們儘管失望透頂,還是堅守公民監督的職責,今天繼續提出第三問。為了便於 NCC 理解及回答,我們將問題以「是非題」的形式呈現,不過當然歡迎 NCC 願意以「問答題」方式回應:

第三個問題:
  1. 1.有線電視系統平台是不是「媒體」?
  2. 蔡衍明是不是旺中併購案的實際負責人?
  3. 媒體經營權轉讓是不是應該考慮「受讓人之媒體經營者適格性」?
  4. 一個把新聞當廣告賣的人,有沒有「媒體經營者適格」?
  5. 一個在NCC公聽會上,高聲倡議「賣新聞有什麼不對、為什麼不能賺這種錢」的人,有沒有「媒體經營者適格」?
  6. 一個把新聞媒體當私人報復工具的人,有沒有「媒體經營者適格」?
  7. 一個把新聞集團變成「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媒體怪獸的人,有沒有「媒體經營者適格」?
  8. 任何人是不是只要有錢,NCC就會許可在我國購併媒體?
  9.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NCC應「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事業之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之權益」以及「增進社會福祉」,由不具有媒體經營適格性的人掌握媒體,能夠增進公眾視聽權益和增進社會福祉嗎?
  10. NCC若無視於公眾福祉,是基於利益輸送嗎?

審旺中併購案 NCC 將邀兩造負責人「面談」


本文轉貼自新頭殼newtalk 2012.07.23 林靖堂/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3)日加開委員會議,對爭議已久的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網路系統案進行審議,委員會於傍晚7點針對旺中案審議結果進行說明,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將邀請旺中與中嘉買賣雙方具備決策權的當事人,明後2天,針對「依法審查事項以及公聽會、聽證會議題」到NCC「面談」。

每日一問 NCC 第二問:「二中案」的許可附款有用嗎?











針對昨天拋出的第一問,依「中央社」報導,NCC回應如下:「NCC參事黃金益表示,NCC主任委員蘇蘅在13日與媒體餐敘時,就表示旺中案一定會在7月底前排入討論,所以早在旺中集團刊登廣告前,這個案子就已經在委員會議的排程中,與媒體學者的質疑不符」。

請NCC再回去看看,我們的第一問是:

NCC 應對旺中案舉辦第二次聽證會


◎ 鄭秀玲、林惠玲

NCC 這一屆委員將於七月底到任,據說即將召開會議,審理旺中寬頻公司購併擁有全臺近 30% 的中嘉有線電視電視系統一案,本案為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因為其不僅金額高達近 800 億元,為亞洲近年來最大宗併購案;更勢必將造成媒體集中、危及市場競爭和言論多元。而且蔡衍明擁有之旺旺集團,90% 以上利益來自中國大陸市場,其經營媒體方式明顯涉及公器私用及違法置入,引發學界和公民團體高度疑慮及不斷抗議其適格性。

然而,NCC 在 100 年 2 月接到旺中案申請後,僅在 100 年 9 月 6 日舉行過唯一一次的聽證會,以及其他 2 次不具實質法律效力的公聽會,其審查程序充滿嚴重瑕疵,實不應遽爾作出決議,以下分三大點說明:


一、參與聽證會人員不具代表性

參與這次具有法律效力的聽證會人員中,僅有一位 NCC 委員(魏學文),並且只邀請四位專家學者、旺中公司負責人及其律師、東森得意購(受害廠商應不只一家,但沒有邀請其他可能受影響的廠商參與!)和少數民間團體等人到場。消基會和國安局這兩單位的代表缺席,行政院消保會的代表對此案僅表示一切依法行政,開放旁聽的一般民眾則沒有發言權。而中嘉集團旗下遭到併購的近 120 萬收視戶,竟然沒有一位居民或里長受邀發言。

將近三小時的聽證過程,只有旺中集團的聲音(可從其線上全程轉播聽出)!這個與消費者閱聽權利息息相關的重大併購案,其程序居然蔑視消費者權益如斯,豈能不讓人質疑這個聽證程序的荒謬性?

二、對於旺中集團資料,竟沒有專家鑑定書

旺中集團在這次聽證會上所提出之繁複併購計畫的簡報,事先並未提供受邀專家學者和利害關係人審閱,進行評論或判斷。如此一來,與會學者和利害關係人完全無法針對計畫內容提出任何具體評估,而 NCC 的幕僚也未就此案提出任何實質的調查報告。聽證會根本流於業者主導,其他參與者無法發揮把關功能。

事實上,NCC 於 2009 年 6 月裁定有條件批准旺旺集團收購中視、中天兩家電視公司前所舉辦的聽證會,即有要求專家學者就該案提出專家鑑定書,以供 NCC 委員做決策的重要參考。NCC審理旺中案所顯示的程序怠墮,令人懷疑其刻意不為也,而非不能也!

三、兩次公聽會仍有程序暇疵

經過學者和民間的不斷要求,NCC 才再於 100/10/24 和 101/5/7 分別舉辦較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公聽會。然而在這兩次公聽會,NCC 依然僅提供旺中集團資料作為公聽會參考,NCC 幕僚單位仍然沒有提供任何實質調查報告,依然沒有邀請真正會受本案影響的競爭者參與。NCC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並未提出任何為公共利益把關的具體作為,再度無法顯示其積極審理之效能,殊為可悲!

他山之石:美國的聽證會機制

反觀最近美國 FCC 審查 AT&T 併購 T-Mobile 案,歷經近十次聽證會的嚴謹審理。最後 AT&T 發現此案無法通過,結果自行撤案。

其實,美國對於公共政策的審查有一套完善的聽證會機制,以保障民眾、業者和政府三方的公平和福祉。他們會在進行聽證會之三個月前要求民眾、業者和政府三方代表提出議案文件,供另二方專家見證人(以電價審查為例,則為經濟、工程和會計領域等專家)事先研究和檢視。然後在聽證會上由這三方的律師對另兩方的專家見證人就這些文件進行正式的交叉詰問。在經過數月多次聽證會的審理後,才會由該會委員們做最後定奪。

NCC 應舉辦第二次聽證會

NCC 主委蘇蘅曾指出,旺中案複雜度高,影響面向廣,因此,我們呼籲 NCC 委員應在做最後決議前,舉辦第二次聽證會。NCC 營業管理處應就本案如何降低其跨媒體集中度、確保同業公平競爭和併購資金來源、申請人的適格性等議題,提出專家鑑定報告;再邀請可能受影響之同業競爭者、消費者代表、學者專家代表、有關政府單位,作相互交叉詰問,釐清相關疑點,NCC委員們才能據此作成真正維護公共利益的最後決議,以昭公信,澄清NCC 怠職之議,並對社會和人民負責。

(作者分別為台大經濟系教授兼社科院研發分處主任、台大經濟系教授兼社科院副院長)

每日一問 NCC 第一問:為何獨厚旺中集團?


對於引發社會各界強烈批判質疑的「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申請案」,NCC在5月7日召開一個不符民間期待的「公聽會」後,於過去兩個多月以來,並未展現任何回應公民團體所提出相關爭議的實質調查作為,卻反而在旺中集團於本月19日大動作於四大報刊登半版廣告後,隨即於20日公告決定將在23日特別召開臨時會審議此併購案!不僅令人錯愕,更令人讓NCC究竟是為財團利益、還是為公共利益而存在?深感不解!

我們是一群長期關心民主自由發展與新聞專業價值的學者專家,為了落實「陽光政治」、「透明審查」的理念,為了捍衛台灣得來不易的新聞自由,我們將自今天開始,針對「旺中併購案」,每日一問NCC,要求NCC委員公開回應!旺中併購案所涉及的,不是只有特定財團的私利,更是攸關全體人民共同未來與台灣民主自由發展的公益,NCC有義務對公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NCC沒有權利躲起來恣意妄為!

第一個問題:

壹看法:重新研議公共媒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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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壹週刊社論

公共電視第五屆董監事日前進行改選審查,由於十位被提名人突然宣布退出,審查作業再度陷入僵局。文化部長龍應台除了表逹遺憾,同時宣示將「大破大立」,包括重新推薦人選、大幅變革審查程序,並將成立「公廣媒體改革小組」,於十月間提出公共媒體政策。龍應台如此回應是明智的,接下來她更重要的責任是務實地評估社會的需求及能夠運用的資源,為台灣公共媒體尋找恰其份的定位。

目前國內的公共媒體,實際上涵蓋電視、廣播及通訊社等三種類型。電視方面,計有公視、華視、客家台、原民台及海外播出的宏觀電視;廣播電台包括代表台灣對世界發聲的央廣,及屬各部會的警廣、教育、復興、漢聲、漁業、台北、高雄等電台;唯一的通訊社是中央社。這些公共媒體都隸屬於政府,大部份經費來自政府補助,他們是否依照設立宗旨發揮功能,平常很少受到注意。但公視是個例外。

公視於一九九八年七月開播以來,其節目內容、製播品質、服務績效等,經常受到社會大眾、民意代表的質疑。特別還有一批傳播學者持續高度關注,經常拿著英國的 BBC、日本的 NHK 及韓國的 KBS 等來作比較,一再主張擴大公視營運規模。民進黨執政時期,受到這些「公共派」學者意見的影響,一度考慮將台視、華視一起「公共化」,後因遭遇反對阻力,才改為「一公一民」,其中台視移轉民營,華視則納入公視基金會,組成公廣集團。

「公共派」學者充滿理想,但漠視二個現實:其一是公視每年只獲政府捐贈新台幣九億元,再加上版權銷售收入及民間捐款,年度預算不足十五億元,比起 BBC 超過二千三百億元、 NHK 約一千八百億元、 KBS 約五百億元(註),可謂小巫見大巫:英、日、韓等以公共電視為立的國家,都立法規定人民逐月繳交收視費給公視,這在台灣顯然就做不到。

其二是從電視產業來看,台灣從一九九〇年代起就逐步形成有線、商業電視為主體的市場型態,無線電視台營收大幅萎縮,影響力也顯著式微,公視只能運用有限經費,滿足小眾需求,難期服務公共利益。早年老三台共同獨占電視市場的時代,乃是實施公共化的最佳時機,如果當時主政者有此遠見,台灣的影視產業或能類似目前的韓國,展現完全迥異的風貌。如今受制於市場現實,擴大公共電視規模徒然造成資源浪費,華視的大幅持續虧損就是實例。其實,隨著數位化技術不斷精進,公廣集團可以使用頻道更多,如能組成專業團隊善加經營,提升節目製作品質,就屬難能可貴了。

正視環境現實,文化部即將提出的公共媒體政策,絕對不能再天馬行空,像過去一樣畫個空中樓閣,讓民眾充滿想像,實際上完全缺乏可行性,反而成為朝野政黨拿來作為鬥爭的箭靶。確實評估政府能夠投入多少資源,據而釐清公共媒體的角色與功能,並坦誠諸於社會大眾,才能有效地凝聚全民共識,也為公視攺組爭議的解決建立基礎。公視董事延任即將超過六百天,龍應台面臨越來越大的時間壓力,一定要很果斷地拿出對策才行。


註:壹週刊對於預算實屬舊資料,2012 年的經費有話好說有相關整理,詳見如下圖:

公視董監事審查破局 龍應台:大破大立



本文轉貼自新頭殼newtalk 2012.07.11 武陵、林靖堂/台北報導

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會議,今(11)日因多達10位董監事候選人提出書面與口頭請辭,審查會議最後決議,請行政院重新提名。文化部長龍應台除了向社會表達未產生新任董監事的遺憾之意,並承諾明日起文化部將開始展開新一波的提名審查作業,並赴公視了解狀況,給予公視行政上的協助與幫忙。

對於本次審查會議無法選出董監事會的結果,龍應台首先表達遺憾,不過她認為,這是樣的挫折反而是「大破大立的機會」。龍應台承諾,文化部將在未來重新提名的過程將廣徵各界意見,重新提出名單給予行政院參考。

龍應台擷取昨日文化國是會議公廣場次中學者的建議,指出未來的提名徵選,將參考NHK與BBC模式,推舉社會各界人士,只要是關心公共議題的,都可成為名單人選,「陳樹菊這樣的人為何不能考量在內」?

同時,她也將參考昨日會議學者意見,成立「公廣媒體改革小組」,與各界學者合作,引進專家學者及公民社會的力量,釐清造成從前種種困境的原因,協助文化部處理公共媒體問題。文化部並將於10月提出公共媒體政策,並努力讓公視法在下個立院會期通過修法。

龍應台強調,文化部將從明天開始,重新了解公視的業務,聽取困難並給予協助。她指出,作為幕僚單位,將會以全新的態度進行後續程序,廣徵各界意見、建立新的典範,並擬出新的名單交付行政院做最後決定。

至於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制度,龍應台回應,將以公開、透明原則,提出具體做法。包括候選人的名單將事先公開;未來整個審查會議的過程亦將進行現場轉播、網路直播,「讓公民老師帶著小學生實地觀摩審查過程,讓公共事務的討論和辯論變成『公民教室』」。









公民請問龍部長:公視董監事人選不是老三喬出來的吧?


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提名人的審查作業,即將在這個星期三繼續進行第二次的審查。身為關心台灣公共媒體未來發展的公民,我們很高興獲得審查委員們一些好的回應,比如說:他們願意從善如流,決定全程錄影錄音並「儘快」公布。另外,在當天才拿到名單的情況下,他們對文化部的要求也不肯照單全收、草草完成所有董監事的選任程序。

在我們的認知裡,公視的董監事們,擔負了帶領台灣電視與影音產業示範發展的積極社會責任。透過上次的審查會結果,我們雖然不了解是不是每一位委員都和我們有相同的想像,但至少可以清楚:多數委員絕對不認為公視的董監事只是「知道公視是在做公益、不支薪水、每個月來開會動動腦」的社會賢達而已──至少總得知道他們對公共媒體有甚麼想法、想把公視帶到哪裡去。

不過相較於多數審查委員的慎重其事,主其事的文化部與龍部長顯然還想打迷糊仗。文化部至今不肯正式公開這些提名人選的資料。理由是,當初徵詢這些人選時,並沒有問他們是否願意公開,貿然公布對這些人不公平。

龍部長難道沒聽過「怕熱就別進廚房」這句話?公視董監事固然沒能享有什麼實質的權柄與名器,但既然願意接受提名,擔任台灣電視產業的領航者,負責每年十多億預算 (幾乎全數來自你我的稅與捐) 的決策,卻不願早一點讓社會公開檢視他們有何能耐,這恐怕對台灣人民才更不公平。更別說這些人之中,還會產生一位有給職、待遇和部長相當的董事長。

因此,我們不但要繼續跟龍部長「茹」下去,要求趕快向社會「證實」 (因已被搶先公布,所以只能證實;再不證實,恐怕要被誤以為是「追認」了…) 第五屆的董監事名單,而且還得公開他們的專業背景、代表領域等資訊,以及是透過誰的慧眼、哪些單位的真心推薦,而不是「老三」或老幾喬出來的。畢竟,行政院秘書長下台的殷鑑不遠,目前台灣的政治與社會文化,還沒辦法擺脫這樣的疑慮。

龍部長在6月21日的新聞稿當中說提到產生第五屆董監事是改革的第一步,還說「公共電視一定要回歸到社會的公共空間,而保障媒體公共空間的清靜是一個公民社會的核心基礎。」看起來,龍部長應該還明白產生董事只是手段,改革才是目的。那麼唯有確保手段的純潔,才能讓改革保持正當性。如果是為了產生董監事,先射箭再畫靶,矛盾地規避了自己所標榜的「回歸社會的公共空間」,無疑埋下日後公視董監事無法清靜的伏筆。第五屆公視董監事這樣產生,恐怕不是改革的第一步,而是錯誤的又一步。

最後,再嘮叨一句: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就快600天了,這種曖昧與不名譽的狀況必須趕緊結束,無法再用任何理由推託。但是另一方面,選任新董監事的程序應該更詳實,而且馬上透明化。這兩件事情是可以並行不悖的,請龍部長不要打馬虎眼讓台灣人民再被矇上三年──屆時文化部人面桃花尚在否?老百姓要找誰負責啊?

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吐槽團

公視董事改選活動行動劇

一、活動名稱:公視董事改選活動行動劇

二、活動目的:要求文化部對於公視董事名單要透明、客觀、獨立、公開審查

三、活動時間:6/29 (五) 11:00-11:50

四、活動地點:文化部天津街入口

五、主持人:大暴龍

六、活動形式:行動劇和快閃

七、參與人數:4 - 5人

八、當日活動流程:

10:00 至善導寺站六號出口集合
10:10-11:00 活動前預備並開始安排行動劇
11:30-11:40 行動開始
11:40-11:45 大暴龍發言
11:45-11:50 行動劇演出
11:50 行動結束
以後 活動檢討

九、行動劇內容:

角色安排:鄉民、龍部長、審查委員

劇情大綱:

三個角色都是坐在椅子上。其中鄉民詢問龍部長董事提名名單何時要公佈?龍部長沉默不語。

之後審查委員拿著董事提名名單問龍部長:請問這位提名人是誰?龍部長沉默不語。

審查委員:我不熟...要叫我怎麼選?龍部長沉默不語,並催場手勢後舉大拇指並從身後拿出黑箱子,表示審查時間很短、不准提問、表示投下去就對了

鄉民驚訝回答:甚麼!公視董事提名選舉,是黑箱作業阿!龍部長應該要公開公佈董事提名名單阿!

鄉民大喊口號「黑箱作業 審查公開!

演完之後,就可以快速馬上清場離開了。離去後可以放一塊標語在表演場地:
我們都下台了!董事您呢?



龍部長不要因循陳腐

文化部長龍應台上任才剛滿月,就面臨到一連串嚴峻的挑戰。要處理「夢想家」留下的爛攤子,接著在立法院面對在野黨有關「白色恐怖」及「六四事件」的猛烈質詢,而最近要處理的則是延遲近六百天的公視董事會改選案。雖然許多問題並非龍應台造成,但龍部長回應及處理這些議題,卻仍延續舊官僚的陳腐思維,其中以「公視董事會改選」一事最為明顯。

過去台灣公共電視董事會的改選從未公開透明,不但社會大眾不知道公視董事如何產生,即便是負責審查的委員也是當日才看到提名名單。這種草率的過程不僅不尊重審查委員,更是造成日後公視董事會爭議不斷的禍因之一。

文化部已確定在今天(29日)重啟公視董事會改選,雖然龍部長指出公視改選是改革公廣集團的第一步,強調要維護公共電視初衷,保障其公共性,希望藉此改革公共電視的多年沉痾。但令人遺憾的是,龍部長對於黑箱作業的批評卻不為所動,仍不願事先公開董監事提名人選,進行公開透明審查。

堅守判斷資訊透明

雖然多位審查委員已對此表達不滿,但文化部仍執意在會議前三小時才提供資訊。這樣一來,審查委員不但連當場 Google 的時間都有限,更遑論對這些提名人選進行有品質的實質審查。相反的,審查會議將會淪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我們須不厭其煩強調:如不能開放民眾參與,也不盡早公開提名的公視董監事人選,使公民社會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充其量不過是一個「實質上閉門的專家諮詢會議」。

文化部如果仍和過去的新聞局一樣,用這麼草率敷衍的態度來面對第五屆公視董事監事的審查作業,無疑是對於公共電視「公共性」的公然蔑視,更是對於公共參與審議精神的最大侮辱,也將重蹈過去的覆轍。

我們誠摯地呼籲審查委員應有為有守,堅守自身的專業判斷,不可僅以一次會議便草率投票決定,以避免審查徒具形式。並且籲請審查委員主動要求文化部讓審查全程公開錄音錄影,開放媒體報導或公民參與達到公開化,在審查程序的設計上,應該給審查委員有對提名人選進行公開詢答的機會,以落實民主政治資訊透明原則,與公民社會共同選出適任的公視董監事。

也請龍部長不要忘記,公開透明才是維護公共媒體公共性的第一步,合理嚴謹的審查程序,才能選出稱職的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杜絕人民對政商勢力染指公共媒體疑慮。我們誠懇地呼籲龍部長及審查委員將第一次審查會改為談話會,立即向大眾公布公視董監事提名名單與提名理由,待委員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背景及專業後,擇日再進行實質審查。

管中祥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吳東牧為公共電視製作人(本文不代表公視立場)

文化部是要選敵後情報人員嗎?

@兔草糰

明天審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文化部至今未向社會各界及審查委員公布提名人選的名單,讓大家摸不著頭緒,到底文化部是要提出什麼樣見不得光的名單(而且最後還不是要見光...)非得搞得這樣神秘兮兮?

這樣黑箱的作業方式,外界感到不可思議,公視一些員工也因此對未來經營階層的產生方式,充滿疑慮與不信任感。

在進行審查的前夕,吐槽團蒐羅部分公視新聞部基層員工意見,臚列出來請大家參考。



公視部分員工對文化部辦理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提名審查作業的看法


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吐槽團收集整理 / 2012-06-28

有學者與民間人士批評目前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提名審查作業不夠透明公開。如果你覺得這是事實,請問造成了什麼傷害?

  • 柯金源 / 公視新聞部
  • 無法讓公民參與監督以及有效檢核候選董監事的專業性與公正性,未來將再度造成政治分贓的紛爭。

  • 于立平 / 公視新聞部
  • 第四屆董事的紛紛擾擾,已經對公視形象有傷害,員工的工作士氣不佳,第五屆董監事提名作業不夠透明,加深大家對於公視到底在搞什麼鬼的印象,也擔心公視的未來,是不是又將陷入另一場紛戰中,甚至有政治介入的可能。

  • 老木 / 公視新聞部
  • 政治就是騙來騙去,新上任說得富麗堂皇,結果是一樣。提名黑箱作業造成公視優質品牌被董監事和政客慢慢搞垮。

  • 陳君明 / 客家電視台
    1. 是人是鬼弄不清。
    2. 政治糾結釐不清。
    3. 公共理念視不清。
    4. 產業民主搞不清。

  • 林燕如 / 公視新聞部
  • 讓一些不知道為什麼原因的人會當上公視董事,開會的會議紀錄也沒有公開,雖然名義上有所謂的員工董事,但員工董事幾時來跟我們說明到底董事會在搞啥把戲?

  • 林珍汝 / 公視新聞部
  • 前一任不做事,下一任不知道會不會換個做壞事的來?

  • 小草 / 公視新聞部
  • 讓一切透明化,可供公評,為什麼做不到,到底在怕什麼?

  • 吳東牧 / 公視新聞部
  • 審查委員如何審查,人民也在看。唯有提早揭露資訊,才能接受人民檢驗,審查委員也才有可能玩真的。否則選任缺乏公信力,審出的人將被質疑是酬庸、打手,埋下日後紛爭的禍根。

  • 小蝦米 / 公視新聞部
  • 偷偷摸摸審名單,欺負人民無法管。公廣集團亂一團,龍大部長一樣爛!

  • 張智龍 / 公視新聞部
  • 連開始的第一關提名作業就遭質疑,如何讓大家對下一任的董監事有信任感?

現在,文化部唯一的彌補方式就是,不要趕鴨子上架,非在明天逼著審查委員通過這份「夢幻名單」(當然他們沒有這樣說啦...。)就算假裝,至少也要尊重一下每一位委員,讓他們可以認認真真的查找相關資料,實質審查神秘名單裡的這些人有沒有資格帶領「公廣集團」為台灣的電視產業領航。否則,亂成一團的公廣集團恐怕很難不上演迷航記吧?

採訪通知-公視董監事審查要公開透明

公視董監事審查要公開透明 採訪通知

第四屆公視董事延任將近六百天,這不僅是舉世未見的紀錄,更是台灣公共媒體的恥辱。雖然,文化部將於6月29日重啟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改選,傳播學者與民間團體多次呼籲公視董事選任不應黑箱作業,要事先公開董監事提名人選,進行公開透明審查。但令人遺憾的是,龍應台部長依然故我,不為所動,不願回應民間團體的誠摯建言。

對於龍部長傷害公共電視公共價的作法我們表達強烈不滿,6 月 29 日上午 11:40,我們將赴第五屆公視董事審查會場外,再次要求公視董監事要公開審查。

敬邀各位媒體先進蒞臨採訪

時間: 6 月 29 日上午 11:40
地點:文化部(台北市天津街 2 號、原新聞局)

第四屆公視董事延任吐槽團

蔡衍明出席 NCC 公聽會片段



反對我的和支持我的、還有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今天我原本沒有打算要來,二天前決定不要來,因為我的股東沒有人讚成我來,(改成普通話好了),因為我好像也沒有什麼立埸來,我只是這個公司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東,這個公司的董事、經理我都不認識,確實是這樣,當初大家是想說這好像有購頭而買的、而投資的,就那麼簡單而已。

但是為什麼決定要來,因為昨晚睡不著,由其這二天看到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所以我就要進來,所以我希望這個實況轉播不要剪來剪去,像剛剛有人說我們的好話卻被剪掉了,這段要播出來喔。

我想今天是要來接受思想審查的,我確實不知道旺中是發生什麼事情,因為我看到大家在做生意大家都知道,五分鐘一定是不夠的,所以我建議今天這個公聽會百分之八、九十是為了我,那是不是等一下反對我的、討厭我的一問一答,我全部接受。你們就都來檢查我到底是愛台灣還是不愛台灣啦!

我覺得我還沒接這個媒體以前我很快樂,我平常都在賣一元五元的東西,媒體我好像統合耶(注:不解原意、抱歉),而這個媒體好像中毒了,搞來搞去寫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哪有什麼告媒體的事情,我媒體人是不告媒體人的,當然一開始 NCC 我是有點魯莽沒有錯,我也承認,我在今天的呼籲也有寫到,但做生意多少會發生這樣的事,我自己好像小鬥犬嘛,沒跟人鬥如何生存?但是我決對是正義,而不是亂來的人。

我想在 2009 年 06 月我跟蘇主委第一次見面,今天是第二次見面。第一次見面的狀況跟今天一樣,所以我很可憐都遇到這種事情,像今天是要講這個事情(指旺中審查)還是思想(指華郵風波),我想今天還是簡單的講,希望今天蘇主委能讓這個來賓問答,把整個事情平息掉,若是有對不起台灣的來看要怎麼彌補台灣,希望可以先說明一下。

還有,我說的這些跟中喜的案子是完全無關的,因為我是投資者我本來就無關,很多人都說的是「中資」,中資的事情很容易解釋,什麼是中資?大家指的中資一定是大陸政府拿錢給我,還是大陸政府有給特別能賺錢的好事業,還是一個特別給我的特種營業給我賺錢,這才叫中資,應該是這樣子。

我二十年前就到大陸了,我想在大陸的台商有超過一、二百萬人,有沒有人看到我去參加大陸任何一個會議?沒有,我可以跟你講。有人說我跟陳雲林,那是我這輩子第二次踫到他,第一次在雲南(注:不清楚、抱歉),第二次在這,他也不認識我,但那時我已經買了三中了,這都是事實,因為我之前就不曾被呼來喚去(注:不清楚、抱歉),26 歲我做旺旺我就賺錢了,那我就這樣說好了(麥克風被斷音),但是我敢說我不認識任何一個官,連○○(注:不清楚、抱歉)我也不認識,任何議員我也不認識,○○○○(注:不清楚、抱歉)我也不認識。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我不會因為賺錢來搞勾肩撘背的事情,我從來不炒股票、不炒地皮,不搞勾結,


(經勸阻後)不然我們一問一答,否則我來就沒有意義了,謝謝。

我見我思-龍應台如何「雪恥」



本文轉貼自2012-06-27 中國時報 【何榮幸】

《豐盛中的匱乏》是一本檢討傳播政策的新書,但對應於末代新聞局的嚴重失職,以及公視董監事延任近六百天的荒謬亂象,這個書名實在太溫柔敦厚了。監委吳豐山一句「這是國家的恥辱」,一針見血道盡政府的無能,文化部長龍應台如何「雪恥」已備受矚目。

新聞局走入歷史、傳播政策改由文化部負責後,傳播學界近日動作頻頻。媒體改造學社先在文化部前召開《豐盛中的匱乏》新書發表會,以此「獻冊」督促文化部面對公視董監事延任問題、負責任提出傳播政策;媒改社其後更赴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造成公視延任問題的前新聞局長江啟臣、楊永明,曾任公視董事長的吳豐山當場強調將進行調查。

檢視近年公廣集團亂象,末代新聞局階段的幾位局長,確實在不同程度上讓公視問題尾大不掉。這些新聞局長們既未提出公廣集團發展願景與政策,也沒有能力處理公視董事會兩派人馬長期對立紛爭,江啟臣、楊永明任內更形同縱容公視董監事無限期「自動延任」,凡此種種都讓公視形象蒙受重大傷害。

江啟臣、楊永明雖非政治力量介入公廣集團的始作甬者,但他們不願在立法院審議委員會「藍綠恐怖平衡」下重新提名公視董監事名單,也無法找到突破僵局的其他解決之道,導致第四屆董監事竟已延任十八個月,當然必須對此負起責任。尤有甚者,躲在這兩位局長背後,對公視董監事具有最後提名權的行政院長,其實也難辭其咎,不能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就一皮天下無難事。

回頭來看當前文化部因應之道,龍應台日前表示,公視董監事延任已造成兩大嚴重問題:一、此刻正在編列明年預算,若新董事會不產生,明年運作會出現很大問題;二、公視擁有八十三%華視股分,公視董事會不能正常運作將連帶卡住華視運作,「這個社會成本是非常巨大的」。由此觀之,龍應台已了解儘速產生公視第五屆董事會的重要性。

但令人失望與不解的是,當傳播學者管中祥等人疾呼建立公開透明審查機制,即將在二十九日召開的審查委員會,文化部卻以「審查委員要求」等理由,不願事先公開公視董監事提名人選。此舉雖是過去審查慣例,但在公視董事會長期癱瘓、公共形象跌落谷底之際,文化部實應展現更大的改革決心,盡力避免任何「黑箱作業」的揣測與陰霾,才能重新爭取社會各界對於公廣集團健全發展的信心。

龍應台認為「公視改選是改革公廣集團的第一步」,並強調要維護公視初衷,保障其公共性,這些大方向的理解都是正確的。但不要忘了,公視亂象並非一日之寒,想要重建公眾信任感,需要的是公開透明的改革決心,而這部分不能僅靠各黨派推選的審查委員保證「回歸專業審查」,諸如審查過程全程錄影、公開詢答、強化民眾參與等,都是可以思考的改革手段。

當公視延任亂象已不僅是「豐盛中的匱乏」,而更是「豐盛中的恥辱」,龍應台更應該以大破大立的改革作為一雪新聞局前恥,為文化部與公廣集團共同開創嶄新氣象。

黑暗的審查不會帶來陽光

延宕超過 600 日的公共電視董監事改選,終於將在本周五(29日)召開審查會議。史上最長的公視董事非法延任醜聞,似乎露出了落幕曙光。然而此次的提名審查作業與 2010 年相較,無論是程序公開透明、還是促進公眾參與,絲毫未見改善進步,反顯保守反民主。筆者不得不說,不僅新成立的文化部,背棄了公民社會對其開創新局的殷殷期盼,新上任的龍部長更是令人失望透頂。難道知識份子一旦出仕,立即棄守理想抱負,已成為台灣政治實踐難以揮去的陰霾。

在 2010 年 11 月 21 日,澄社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共同發出「給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的公開信」,提出「全程轉播、資訊透明」以及「政商退位、審查專業」兩項訴求,並對於當時新聞局局長江啟臣一方面在立法院承諾將舉行公聽會,使審查過程公開透明,但另一方面卻公然背棄其在國會殿堂的承諾,拒絕公開董監人選,企圖以草率的程序強行通過提名名單,提出嚴厲譴責。當時對公視董監提名審查的政治操作,無疑是對公共電視的「公共性」,最為粗暴的踐踏。

應向反民主說不

2010 年新聞局的「程序瑕疵、過程草率」,已引發公民團體及學者的強烈抗議。令人不可置信的是,2012 年的文化部,竟然企圖重演相同戲碼。2010 年 11 月 22 日的審查會,多數執政黨提名的審查委員以「依循往例」、「時間緊迫」、「今天不能空跑一趟」等理由,決定不召開公聽會,企圖強行為新聞局背書闖關。如今,在本月 29 日審查會議前夕,「拒絕透明公開」、「拒絕公眾參與」、「企圖一日閉門審查、強行闖關」的反民主操作,竟再度上演!清楚印證從「新聞局」到「文化部」、從「江啟臣」到「龍應台」,儘管招牌換了、主事者也換了,但違反民主政治透明公開原則的可議心態,根本沒有任何改變!

為了落實「公視董監事審查應透明公開」的理念,為了使我國公共電視發展有更好的未來,參與本次審查的委員,責任甚為重大。筆者謹再次提出兩點呼籲,懇請審查委員為公視董監事審查過程立下典範:

一、本月 29 日的審查會議只是起點、絕非終點。文化部在會議前 3 小時才公布名單的作為,顯然係為了迴避實質審查,企圖讓審查委員在「資訊不足」的情形下「照單全收」,這種將審查委員當作橡皮圖章之作為,將《公視法》要求踐行審查程序的意義徹底空洞化。29 日的審查,可以只是起點,但絕不能成為終點,審查委員應有道德勇氣向這種反民主的程序說不,在 29 日決議建立「公開透明、公眾參與」的審查程序,並舉行公聽會。以民主的程序,共同為我們選出適任的公視董監。

二、公視改革,慎選董監是重要的起點。本次公視董監事的審查與選任雖是公視改革的第一步,但卻是重要的一步!關鍵絕非如何順利通過文化部提出的黑箱名單,而是應該如何建立透明公開與符合民主正當程序要求的審查與選任程序。唯有如此,公視才能真正攤在陽光之下,而改革也才能堂堂正正的邁開步伐,打造一個專業、具備民主正當性與符合全民期待的公共電視。

黑暗的審查絕不會帶來陽光的公視,只會成為政商勢力掏空公視公共性的溫床!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澄社社長

給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的公開信

各位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您們好:

感謝各位願意擔任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承擔此一重責大任,為人民把關,選出適任的公視董事及監事,為台灣公共媒體的未來開創新頁。

為了回應社會各界一致認同的「公視董監事審查應透明公開、更必須阻止政治與商業力量不當干預」等訴求,使我國的公共電視未來有更好的發展,各位委員的角色及任務相當重大。而我們也和各位一樣,共同關心公視董監事會的組成及台灣公共媒體的發展。

日前我們得知,第五屆公視董監事人選的審查,將在6月29日當天舉行。而一如過去執政兩黨對公共媒體的輕蔑與黑箱作業,直到今天,文化部並沒有事先向社會公佈行政單位打算提名的人選,連身為審查委員的各位,可能也得等到當天才會得到人選的名單和相關資料。這樣一來,不但社會大眾無法對相關人選進行充分的認識和共識的凝聚,各位也恐怕難以對這些提名人選進行有品質的實質審查、確實為公共媒體的未來把關,反而淪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

我們必須不厭其煩地強調:如果不能開放民眾參與,也不儘早公開他們打算提名的公視董監事人選,使公民社會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充其量不過是一個「實質上閉門的專家諮詢會議」。文化部如果仍和過去的新聞局一樣,用這麼草率敷衍的態度來面對第五屆公視董事監事的審查作業,無疑是對於公共電視「公共性」的公然蔑視,更是對於公共參與審議精神的最大侮辱,並且必將使未來的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會,重蹈過去爭議不斷的覆轍。

身為台灣社會的公民,我們誠摯呼籲各位審查委員,能注意以下幾個重要的關鍵:

公視新董監 媒改團體促公開審查


本文轉自自由時報

文化部當天才給名單 學者指審查恐急就章

〔記者劉力仁、黃湞尹/台北報導〕公視第四屆董監事迄今已經延任十八個月,文化部二十九日將召開公視第五屆董監事會審查會議,選出第五屆董監事,卻堅持不肯事先公布董監事名單供外界檢視。媒改團體昨天發出給審查委員的公開信,呼籲審查委員應該要求公開透明審查,莫淪為行政機關橡皮圖章。

由媒改團體、學者及公民組成的「公民監督旺中案、NCC委員與公視董監事提名審查平台」,昨天發表公開信,強調文化部如果仍和過去的新聞局一樣,用草率敷衍的態度來面對董監事審查作業,是對公共電視「公共性」的公然蔑視,也是對公共參與審議精神的最大侮辱。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表示,過去新聞局的時代,對公視董監事審查黑箱又草率,甚至有學者被提名為董監事,當事人卻不知道的離譜情況。更扯的是,審查委員一拿到名單就要進行審查,既無充分準備,審查過程勢必淪為「急智問答」,草率至極,原以為新成立的文化部會有新思維,比照NCC委員提名人,事先公布讓外界檢視,不料,卻是大開倒車。

依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十七人至二十一人、監事三至五人。先由立法院推薦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出的董監事名單,四分之三多數同意後聘任。

民進黨推薦的審查委員黃世鑫表示,文化部堅持二十九日中午才給審查委員董事名單,下午三點就要進行審查,由於必須四分之三審查委員通過才生效,一旦遇上審查委員不熟悉的人選,或者沒有達成高度共識的人選,很難獲得通過。

審查委員轉述文化部說法︰未獲提名人同意事先公布

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賴祥蔚表示,二十二日跟龍部長茶敘時反映此事,文化部的說法是當時新聞局規劃董監事人選時,並未徵求提名人是否同意事先公布。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呂理德表示,文化部如果可以先給名單,會便於審查委員審查。

文化部影視司長張崇仁昨天面對記者電話採訪時,一聽完問題就匆忙表示:「我正在開會,等一下回電話。」隨即掛斷電話,截稿前都不再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