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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段變軟的石世豪 未必讓旺中案好過

四年前與主委一職擦身而過,石世豪在旺中案爭議中接任NCC主委。從法律學者到主管全國電視台的獨立機關,原本鋒芒外露的他,個性有什麼改變?在他任內,旺中案真的會如外界預期地輕鬆過關嗎?



撰文/桑德拉

八月一日,大樓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四任主委石世豪上任,大樓外面有抗議旺中案的人群高呼口號,各界都瞪大眼睛看他如何處理前主委蘇蘅留下來的旺中案爛攤子。回鍋 NCC 的石世豪,微笑的臉龐,展現一抹自信,他會讓旺中案好過嗎?從學者到為官,這六年來他有什麼變與不變?

學法律的石世豪,講話直率,四年前擔任NCC主委時才四十三歲,犀利的口才、清晰的邏輯,力尤其喜歡用法條佐證自己的論點,好辯善辯;很多人覺得他聰明絕頂,但可能更多人覺得他年少得志,不夠內斂。他也無意中得罪不少人。

當時擔任 NCC 發言人的石世豪,下班後手機都會關機,常常令因截稿壓力找不到他的記者氣結。記者向他反映,他回答說「你們記者的問題,我發言的時候,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啊!」作風強硬讓記者幾度反彈,後來情況才漸漸改善。

石世豪也是 NCC 成立六年來,對委員會通過的議案意見最多以及會議結論「不同意見書」、「協同意見書」產量最多的委員,甚至二〇〇八年八月離開NCC後,還把二年多任期內寫過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集結成《NCC 關鍵報告-創會委員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一書,上市發售,作風可說特立獨行。


跟政黨、財團周旋作風硬

當時民進黨中執會要求石世豪自行辭職。石世豪則認為他只是民進黨推薦,並非民進黨員,沒有必要遵守民進黨決議,從此與民進黨形同陌路,也讓人見識到他的個性。

一直到二〇〇八年七月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名第二屆 NCC 委員,並順利通過立法院同意。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石世豪才和其他委員一起離開 NCC 。

自信又自負、處事強硬的石世豪,在 NCC 世界中,唯一能夠讓他服氣的人,大概就是當時的主委、現任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蘇永欽也對他疼愛有加,甚至要提拔石世豪接任主委。

〇八年五、六月間,蘇永欽認為階段性任務結束,堅決離開 NCC ,曾向高層推薦石世豪接任 NCC 主委。原本想回學校教書的石世豪,最後也心動了。

但石世豪任內對電信業者主張採取較強烈管制手段,尤其主導推動「電信資費強制降價」,而且連降三年,讓電信業者極為不滿,頻頻向高層告狀石世豪「反商情結」,加上傳出另有委員爭取留任並有意接任主委,行政院擺不平,最後行政院提名政大新聞系教授彭芸接任主委。

這一次石世豪確定接任主委之後,電信業者形容「黑暗時代」再度來臨,認定石世豪會對於電信業採取高度管制,未來日子難過;不過蘇蘅這一屆 NCC 有意修改《電信法》,將中華電信固網最後一哩切割出來另外成立公司。其他電信業者認為石世豪傾向支持切割,將可打破現在固網中華電信獨大的態勢,有利其他固網業者發展,是黑暗時代中值得等待的一線曙光。

四年前與主委一職擦身而過,離開 NCC 時,石世豪曾經答應主委蘇永欽,兩年內不公開發表對 NCC 的評論。「讓第二屆委員好做事」,這一點石世豪做得很徹底,過去四年來報章雜誌幾乎都看不到他的評論。但石世豪對於 NCC 動態仍相當關心,也會和老部屬聯絡、聯誼。

在自負與柔軟之間擺盪

四年後重返 NCC ,石世豪很清楚 NCC 四年所有功過都將算在他頭上,上面不再有蘇永欽遮風擋雨,因此明顯放軟身段,刻意收斂犀利的口才,改變以往給人自負的印象。法律人石世豪,似乎逐漸轉為政治人。

一張石世豪以蹲姿和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談話的照片,讓石世豪受傷很重,伹也具體而微地呈現「石世豪真的變了!」從四月底他獲得行政院長陳冲提名、確定「重現江湖」後,過去經歷過「石副主委」階段的人,大都感覺到「石副變了,身段很柔軟」,言行舉止更為周到。

上任之後,如何面對旺中案行政處分後續執行事宜,將是石世豪的首要挑戰,有媒體揣測蔡衍明敢在蘇蘅任內公開宣示「中天不給別人愛」,主要原因是「石世豪這一屆比較好搞」,持這種論點的人,或許會誤判。

石世豪當年與電信業大老闆纏鬥,最後迫使電信資費降價,與財團周旋,石世豪是有經驗的。以石世豪自負的個性,應該樂於接受這個挑戰,蔡衍明應該不會太好過。

這一屆新委員從提名開始就充滿爭議,外界評價不高。所以,石世豪的另一個挑戰是如何整合委員不同專長,並避免出現前幾屆委員內訌的情況,監理通訊傳播政策及裁罰案能獲得社會認同,讓外界覺得 NCC 是一個值得信頼的獨立機關。

在自負與柔軟之間擺盪的石世豪,應該很快就會出招。

NCC 終究難逃政商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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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6 新新聞 撰文/何念雲

產、官、學「水乳交融」

「通傳」這個吸引財團與政閥目光的特殊領域,讓我們見識到「政客」、「商人」及「學者」這三種具截然不同本質的「志業」,竟可以「水乳交融」,為利益,為仕途,緊密糾葛人脈與金脈......

NCC 爭議 朝野衝突難免?

文/林靖堂 2012-06-12
本屆期立法院會期即將結束,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美牛、證所稅等議案爭議朝野僵持不下,屆時是否會以衝突形式結束紛擾的會期,不無可能。回顧 7 年多前,2005 年立法院首次審議 NCC 組織法草案,即在立院議場內發生衝突,並強度關山。時至今日,衝突歷史是否將再度重演,考驗朝野立委與行政院的智慧。

2005 年 9 月間,時為民進黨執政,國民黨為立院多數在野黨,朝小野大。當其時,成立一個非單一首長制的獨立媒體監理機關呼聲極大,NCC 也在彼時環境下,創修組織法草案,賦予該獨立機關成立的法源依據。但也因為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與提名審查制度談不攏,最後終演變當年 9 月 27 日與 10 月 11 日兩波肢體與流血衝突。

而今,雖然時移變遷,執政者已輪替,爭議焦點也從組織法修法變成委員人選的提名審查。比對 2005 年與今年兩次 NCC 問題在立院中的爭議。2005 年,民進黨執政、國民黨在野而朝小野大,當時的國民黨立委力推後來大法官認定違憲的 NCC 委員選任政黨比例代表制,並且藍綠互批「媒體反操控、要中立」與「假改革真奪權」,最後在泛藍人數優勢下,《NCC 組織法》中的政黨比例代表制確定通過。某種程度上來說,2005 是立法權強於行政權。
現在此刻,國民黨政黨輪替為執政黨,立院國民黨雖仍是多數,但已無過去絕對多數優勢。

行政權已影響人事

此時,屆臨委員人選更替的 NCC,由行政院力推 4 位極具爭議性的提名人選,甫收回完整實質審查與同意任命權的立法院,則在民進黨團不願替爭議人選背書的情況下,消極杯葛審查。雖然在野黨團以程序杯葛,但若國民黨團發動人數優勢,同意權仍可行使,並在雖有雜音但仍堅守黨團紀律情況下,投下贊成票通過任命案。此時的政治環境,或可稱行政權已影響獨立機關人事。

兩時期不同在於,2005 是為 NCC 人事如何產生的制度而爭;2012 則是為 NCC 人事提名的政治不透明而爭。2005 是朝小野大,在野強推違憲制度;2012 是朝大野小,在朝強推爭議人事。

如今本屆立院院會中,美牛、NCC 人事與證所稅等議案,無不爭議。況且馬主席在國民黨黨團會議上針對這些爭議下達盡力完成審查與處理的指示,同時行政院亦力挺 4 位 NCC 委員到底,若朝野協商不成、互不讓步,事情演變無人能料,凡此都考驗台灣朝野政黨間的政治智慧。

作者為網路媒體工作者

NCC 提名遭杯葛 當事人遺憾



中央社/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 6 日電

NCC 第 4 屆主任委員被提名人石世豪今天表示,國內通傳產業與服務在國際評比不錯,有突破空間,新加入團隊的 4 人專長不同,將分工合作,具體找到發展瓶頸,不只是高唱口號。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續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 4 屆委員名單,民主進步黨籍立委不到上午 8 時就占據主席台杯葛議事。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NCC 第 4 屆委員被提名人石世豪、虞孝成、陳元玲和彭心儀下午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完整說明 4 位被提名人的理念,並對審查程序被杯葛癱瘓表達遺憾。

石世豪表示,台灣通傳產業與相關服務仍有突破空間,政務委員張善政多次提到教育雲、醫療雲等服務,「不過 NCC 造的雲不夠厚」,國內寬頻使用、網路互聯及價格有很大改善空間,新團隊搭配 4 位不同專長的委員,NCC 是合議制,彼此從各角度分工合作。

石世豪說,新團隊將具體落實找到發展瓶頸,不是高唱口號,現況在著力點上似乎不是那麼精準,「這是為什麼團隊裡面要有陳元玲的考量」,陳元玲曾帶領國際頻道進入台灣媒體生態,與有線系統業者打過多年交道,也知道問題所在,這是學者在宏觀理想層次較難看到的問題焦點。

陳元玲指出,有媒體報導她與旺中集團有特殊關係,若當委員會對某些案子放水,讓她在這段時間受到很大壓力,但她不改初衷,她在乎的不是委員職位,而是希望在 NCC 裡面做點事情。

她表示,通訊傳播不只是產業,應負提升國家競爭力的任務,從過去媒體經驗跟創投經驗,她有很多想法,讓台灣媒體可以做得更好。

副主委被提名人虞孝成說,未來將儘速修訂傳播法規,向先進傳播國家看齊,提升競爭力,讓業者在公平合理環境發揮,讓人民可享受到新的內容服務,讓通傳產業減少束縛。

彭心儀則表示,對於最近被「片面資訊、偏離事實」的報導,傷害她個人學術形象,她深感遺憾,非常難過,但不會澆熄她要貢獻社會的心,激發她未來4年要更努力,期待社會回到真正的專業議題來辯論,「請停止不理性的攻擊,希望讓我們發揮專業好好做事」。

NCC 委員名單 蘇蘅:傳播領域稍有不足



新頭殼newtalk 2012.06.06 林靖堂/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今(6)日赴立法院出席廣電三法修法審查,會後有記者針對在野黨持續杯葛 NCC 人事案詢問蘇蘅意見,蘇蘅從自己所學領域表示,行政院在提名人選上雖有所考量,但傳播領域人選稍有不足。

NCC 委員審查 綠營再度發動拒審

2012-06-06 公視中晝新聞



2012-06-06 公視晚間新聞

杯葛 NCC 人事 綠委:依法舊委員可延任



新頭殼newtalk 2012.06.06 林靖堂/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四屆委員人事案,今(6)日持續遭立法院民進黨團杯葛,截至下午 1 點為止,仍未有任何決議。民進黨黨團指出,若新NCC委員遲遲無法產生,NCC 仍可以依據組織法第4條由舊委員延任運作。立委林佳龍說:「這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而行政院也將於下午 3 點召開記者會,針對 NCC 人事案爭議進行說明。

由於今天是立院本會期針對 NCC 委員提名審查案最後一次會議,若今天毫無任何決議,立院勢必將加開臨時會處理NCC委員案。藍綠立委早上為了NCC委員人選爭議是否重提,以及是否交付院會表決同意權,僵持不下。

持續至下午 1 點,在民進黨立委的杯葛下會議仍僵持,雖然表面上已是宣布開會的狀態,但藍綠委員吃飯的吃飯、枯坐的枯坐。由於下午 2 點半,交通委員會將進行廣電三法修法的會議,屆時,委員會的決議將決定立法院院會是否能於本會期通過表決 NCC 委員任命同意權。

當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管碧玲等人,被記者問到是否有可能導致 NCC 委員 8/1 無法順利換屆,產生與公視董事會延任案一樣的爭議?綠委指出,民進黨團是善盡立法院執行審查的職責,最後若導致無法順利換屆,是行政院的責任。

綠委表示,根據 NCC 組織法第4條規定「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因此若新NCC委員遲遲無法產生,NCC 仍可以此條依據運作,與公視董事會違法延任的問題不同。

林佳龍也說:「這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呼籲行政院及時撤回第四屆 NCC 委員之提名

呼籲行政院及時撤回第四屆 NCC 委員之提名

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共同聲明

行政院於五月提出第四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被提名人名單,送交立法院審查並行使同意權。由於 NCC 職司我國規範通訊傳播產業的重責大任, NCC 是否能夠秉其獨立機關的設置初衷,以合乎超然中立且能負起民主憲政國家行政管制機關政治責任的模式運作,和台灣未來的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走向息息相關, NCC 委員人選更是決定上述理想能否落實的關鍵因素。然而,從過去一個月來媒體對目前 NCC 委員四位被提名人的報導內容和立法院的審查過程中,我們卻發現這四位 NCC 委員被提名人均有嚴重的不適任問題,不足擔當起引導台灣通訊傳播部門、民主憲政和基本人權健全發展的基本責任。所以,澄社和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在此發出共同聲明,要求行政院懸崖勒馬、撤回此次提名,重新提出適任的 NCC 委員人選,以免為下一階段的 NCC 運作,埋下災難無窮的禍根。

連日來透過立法院對四位委員人選的審查過程和各媒體的不斷報導,已經明顯地呈現出這四位被提名人的不適任程度。

在這四位被提名人中,首先是不乏在和 NCC 之憲政定位有關的專業見解和民主法治認知方面,可以隨著官位的誘惑而不斷改變搖擺者,充分顯現出其一貫的政治投機態度而根本不適任獨立行政機關重任,更讓當前知識份子社群極端擔心其所主導的 NCC ,將在其諂媚時務的行事風格下淪為政商利益的維護者。另一被提名人將同一研究內容甚或學生碩士論文,數度剪貼、複製到不同公部門機構和電信業者委託的研究計畫和研究報告中,其研究造假抄襲和違反學術倫理的程度,已到達令人瞠目結舌的程度,卻不見國科會、 NCC 和經濟部等受害機關主動調查,更展現出行政院刻意護航基本學術信用實質上破產的此一特定人選,幾可註定未來無法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再者,另外兩名被提名人之一,不但連廣電三法名稱和內容為何毫無所悉,暴露出傳播專業經歷和知識的淺薄,在國籍和專業經歷上亦多所迴避隱瞞,甚至有家族產業背景交代不清的嚴重利益衝突危機。最後一位被提名人,不但涉入上述另一被提名人之學術倫理案,其更未主動揭露本身具有雙重國籍之事實,甚至曾經違法漠視雙重國籍相關規定、擔任系所主管,在在顯示出後兩者對於正常民主憲政社會應該使利益衝突透明化並加以避免的基本要求,以及我國對於公務員國籍相關規定背後所隱含的基本法治和民主意涵,根本毫無理解能力,遑論期待兩者未來足堪複雜多端且和民主人權憲政發展高度相關的通訊傳播部門管制事務。

身為長期關切台灣通訊傳播和民主憲政發展的公民社會團體,我們對於行政院此次對 NCC 委員的提名表現,要表達嚴正而沉痛的抗議,並且要求行政院應該勇於認錯,立即撤回此次提名,另行提出真正適任的 NCC 委員被提名人名單,並主動檢附充分且詳細的被提名人背景資料,以最負責透明的方式,供立法院和全民檢視,才能落實馬總統的清廉治國基本要求,才能無愧於民主憲政社會的最低標準。

NCC 打成一團,爛攤超燙手

亂象棘手鬧轟轟 誰想惹一身腥?


張國周/財訊 399 期 2012-05-24

NCC 又鬧得不可開交了!現任委員們除了早已在「旺中案」分成兩派,最近又因 eTag 頻道波段案件而讓主委、副主委的爭鬥浮上台面。

而下一屆的新委員提名人選,多數也讓外界感到「陌生」,在立法院審議時就狀況頻傳。

國科會為了護航 不惜自毀立場

本文轉貼自 新新聞 1317 期
文/何念雲

五月二十八日,國科會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清大教授彭心儀是否違反學術倫理一案的答詢中,聲明「初步認定並無違失」。

面對立委提出、內容高度重疊的研究計畫對照表格,國科會工程處甚至表示「有部分是在同一目的下的延伸研究」,因此「距離違反學術倫理仍有一段距離」。

國科會護航包庇 公正性令人質疑

涉中資背景 論文抄襲 NCC 委員陷政治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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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貼自 575 期台灣壹週刊/蔡慧貞 2012/05/31

NCC 新任委員名單送到立法院書査,立委們赫然發現, 4 位被提名人均問題叢叢,彭心儀和虞孝成涉研究報告抄襲問題,彭甚至一文多吃,嚴重違反學術倫理;陳元玲則具有濃厚中資背景色彩,不僅夫婿戴章揮擔任私募基金負責人,在中國及香港設創投公司,甚至陳元玲也列名「北大企業家俱樂部」成員,立委管碧玲直指陳為「高度有中國利益的家庭」,如今政府卻提名他擔任嚴防中資滲入電信媒體產業的 NCC 委員,無疑是開門揖盜。

抄學生論文? 彭心儀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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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 newtalk 2012.05.30 林靖堂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 (30) 進行第四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的委員會提名人審查,面對外界質疑準委員彭心儀有關抄襲論文的學術倫理問題,彭心儀下午面對質詢時表示,目前正在考慮後續的法律行動。

NCC 新任委員提名審查程序今進入實質審查,下午民進黨立法委員魏明谷質詢時指出,彭心儀是否會針對包括今日壹週刊等媒體爆料,有關彭心儀是否抄襲其學生陳俊榮 2008 年研究論文並一稿多吃的學術倫理問題質疑,採取法律行動?

彭心儀回應指出,要在這裡捍衛名聲,目前正在考慮後續的法律行動,對於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心中已有明確規劃,而且很快會有行動。

延伸閱讀:

十大新聞系所主任 連署反旺中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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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力仁、曾韋禎、范正祥、湯佳玲/台北報導
下週一立法院要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提名人的資格,國內十大新聞科系主任共同連署,並將於明天上午十點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反對旺中併購案,宣示維護媒體多元發展以及市場自由原則。

連署發起人包括,政大新聞系主任林元輝、台大新聞所長林麗雲、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主任邱誌勇、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胡光夏、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主任陳志賢、輔大影像傳播系主任陳春富、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長陳炳宏、政大廣電系主任曾國峰、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長蕭蘋、中正大學傳播系主任戴皖文。

聲明中強調,若旺中併購案通過,旺中寬頻擁有中嘉網路,將打造垂直與水平跨媒體資源,成為全台獨大的媒體巨獸。且過去旺中集團的表現,包括旗下媒體收受中國地方經費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對於意見相左或利益衝突的媒體與個人,動用媒體大篇幅攻訐與撻伐;內部人事整肅,言論箝制。令人憂心該集團並不具有足夠資格運作媒體。

旺中寬頻董事長特助趙育培表示,學者的疑問,公聽會都已經答覆過了,旺中寬頻也提出二十九項承諾,此案應該回到專業及理性,明天會派人到場說明立場。

翁啟惠挺學者「向黑暗挑戰」

此外,五十四名中研院學者連署聲援曾經公開反對旺中併購案的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認為立委濫用言論免責權,並以砍預算威脅學者噤聲,阻撓言論自由。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最新一期的「中央研究院週報」首度公開表態,支持連署。

翁啟惠表示,他鼓勵院內同仁追求卓越學術的同時,應關心並參與公共事務,對不理想的制度、現象及風氣提出建言,也要有勇氣向黑暗挑戰。

NCC被提名人資格 民進黨質疑

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昨質疑,被提名人石世豪把過去擔任NCC委員審查的案例,交由出版社出版「NCC關鍵報告」一書,等於是將國家資產據為己有。立委蔡其昌表示,陳元玲曾任創投公司負責人,但到底都投資些什麼也沒交代清楚,不免讓人質疑是否成為助長媒體壟斷的推手?立委葉宜津指出,彭心儀涉嫌將自己指導的碩士論文拿去申請國科會補助,兩份報告內容幾乎完全一樣。

石世豪表示,很多大法官也將自己的釋憲文集結出書,這種做法在法學界常見;彭心儀則表示,陳姓研究生將碩士論文研究心得彙整進入後來的報告,她覺得沒有違背學術倫理問題,且後者是中華電信的委託案,跟國科會無關。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尊重立法院的審查意見,不多做回應。

綠委爆:NCC 準委員陳元玲謊報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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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潘孟安、李昆澤今 (29) 日召開記者會,踢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被提名委員陳元玲,涉嫌偽造擔任日本日經-CNBC 電視台總監一職。

鄭麗君質疑,陳元玲 17 日首次提供的一頁資料上出現,曾擔任日本 Nikkei-CNBC 總監的職務,但在25日所收到的補充資料裡面,這個經歷卻消失了。

經鄭麗君辦公室 2 度去電位於東京的日經-CNBC 電視台查詢,電視台表示對於陳元玲並無印象,而非日本籍人士也鮮少擔任高階主管。為求謹慎,鄭麗君辦公室於 25 日下午再度以電郵方式,請電視台進行較仔細的調查,卻在 28 日下午得到日經電視台令人震驚的回答:「我們檢閱了本公司自成立以來的員工紀錄,查無陳元玲小姐任職紀錄。」(Nikkei-CNBC 於 1999 年 7 月 1 日成立)鄭麗君認為,陳元玲涉嫌浮報了自己的經歷。

鄭麗君進一步補充,陳元玲宣稱自己曾出任美國嬌生公司助理產品總監,但仔細檢視資料發現,她所任職的單位應為嬌生公司所購買的一間消費品公司,並非嬌生母公司。

鄭麗君指出,NCC 作為一個獨立機關,掌管落實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確保公平競爭等重要職權,委員的遴選必須經過相當嚴肅而審慎的程序。陳元玲自被提名以來,爭議不斷,不但無法清楚提供審查資料,如今又涉提供不實經歷,一個無法誠實交代自己過去的人,如何擔任 NCC 委員的要職。

鄭麗君表示,若非 NCC 以保護個資為由,遲遲不提供陳元玲的具體經歷、起訖時間等令人信服的資訊,立委辦公室也不需要跨海調查,而面對這樣的查證結果,令人感到遺憾與震驚。

鄭麗君要求陳元玲必須給 NCC 一個交代,而 NCC 也必須撤回烏龍提名,給社會一個交代。李昆澤則表示,根據刑法第 214 條的規定,陳元玲的行為已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陳元玲應該知所進退。

NCC 委員︰防併購言論集中 NCC 應明訂準則




自由時報星期專訪 2012-05-28
記者藍祖蔚 黃以敬 劉力仁/專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即將展開新舊交替,但是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的「旺中案」,引發新聞學界及傳播界前所未見的爭議戰火卻越演越烈;一度遭旺中所屬媒體點名批評而決定退出審查的三位NCC委員陳正倉、鍾起惠及翁曉玲,首度接受媒體專訪,對於旺中案凸顯出的媒體言論集中化及極端化問題,公開表達不平及憤怒,對於NCC逐漸喪失「獨立機關」的角色與功能,則是大表憂心及遺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成立,是為『促進台灣通訊傳播的健全發展,為了追求全體國民的最大利益』,但是NCC委員及組織卻可以遭受媒體如此公開點名及不實指控,NCC卻沒有主動捍衛聲譽,讓人遺憾;而NCC本身也遭遇太多行政、政治的干預及黑手,早已走向附屬的行政機關化,未來只能希望執政者能找出真正『專業』、有『抗壓性』的委員人選,否則NCC恐怕很難再維持獨立機關的功能與尊嚴。」

問:規模近七百億的「旺中案」,明顯將跨產業併構媒體及媒體集中化的問題爭議性推到最高點;而三位委員遭中時點名質疑,因而迴避、退出旺中案審查,卻也引發外界毀譽參半的評價,三位有何感受?可否說明迴避審查的想法及理由?

私募老闆娘當 NCC 委員? 陳元玲受質疑



本文轉貼自新頭殼newtalk 2012.05.2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今 (28) 日,再次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第四屆新任委員提名人進行審查。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表示,被提名人陳元玲是私募創投基金的老闆娘,由她來當委員是事關重大的問題,但她所附實務資料中,卻不肯給予立法院她各種經歷的起訖時間,立院如何審議?而若NCC的委員是由在做併購與投資的老闆娘來擔任,是否適當?

今天審查會議,綠委以行政院未提供NCC委員提名人個人自傳、雙重國籍切結、近3年財務資料與出入境等公務員應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近一個小時以上的程序質疑,最後經朝野協商決定周三再議。

新任 NCC 委員 綠質疑專業不足



本文轉貼自民視新聞 立法院16日審查行政院提名的,4名NCC委員人事案,民進黨立委甲級動員,輪番上台程序發言,矛頭對準被提名的陳元玲,質疑她在私募創投公司任職,專業性不足,而且送交委員會的履歷只有一面,其他委員動輒十幾、二十頁,批評陳元玲太過傲慢。

桌上三大疊、又高又厚的論文、著作,這都是NCC被提名新任委員的真材實料,不過,4名被提名人中,卻只有看到3個人的作品,獨缺目前擔任私募基金公司總經理的陳元玲,翻開NCC整理給立委看的簡歷,陳元玲只有一面,專長這一欄,只寫了6個字「媒體企業管理」,相較其他3名被提名人都是洋洋灑灑、十幾、二十頁,陳元玲適任與否?被立委盯上。

除了陳元玲,坐在旁邊的清大教授彭心儀也被質疑,傳出她涉嫌拿同一份研究,像不同機構申請補助,行政院提名4名新任委員,有2名被提名人備受爭議,綠營立委輪番上台程序發言,技術杯葛,一講就是一個小時,最後宣布散會,擇期再審。

【政治事】NCC 委員被提名人可否公然說謊?




本文轉貼自「新新聞」1316期
文/何念雲

立法院於五月十七日召開NCC四位被提名人審查會,因為被提名人陳元玲提供的資料僅有一頁,讓立委連「她是誰」都無法一窺全豹,更遑論就其有何足堪此一重任的條件資格,進行有意義的審查,會議因此停擺,而當日眾多媒體報導亦以此為焦點。

嚴重爭議 國科會開會因應

較未受到注意的重點是,據傳當日下午國科會召集了一個緊急會議,目的在於商討如何因應當天媒體所揭露的,另一NCC委員被提名人──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彭心儀──涉嫌使用同一份研究成果,在不同年度向不同機構申請補助,嚴重違背學術倫理的爭議。迄今外界仍無法得知國科會當天會議做成了什麼結論?是否決定採取任何積極處置?還是決定兩手一攤,護航到底?

相反地,當日由彭心儀擔任監事一職的國家通訊社「中央社」,倒是大動作發出新聞稿,內容為彭強調「幾個研究計畫都是針對本國議題,有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取徑、不同結論」,「禁得起檢驗」。

歷年來,彭心儀大量透過「產官學」關連性而承接數量令人嘆為觀止的研究補助,姑且以其中兩案為例,檢驗其是否果真「禁得起檢驗」。

彭在○七年先與王郁琦、周韻采共同接受NCC委託,執行「規劃頻率拍賣、交易與回收制度之研究」計畫,再於次年與此次同受提名的虞孝成在內的數人,向國科會共同申請三年期計畫,並由自己負責「頻率市場交易及拍賣機制之法制政策研究與法規修訂」子計畫(經費七五八○○○元)。前計畫的結案報告與後計畫的期中報告,內容比對結果如附表。

公開說謊 寫論文像抄作業

透過附表中的比對,毋需太高深的識讀技巧,更不必仰賴什麼專業判斷,都可以清楚地看出來「這根本如同小學生般,幾乎一字不差地在抄作業」!如此的行徑,實已非所謂「違反學術倫理」可以描述,更已提升至涉嫌刑法詐欺背信貪瀆的問題層次!

儘量如此,彭心儀面對國會、面對媒體,竟還公開說謊,表示「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取徑、不同結論!」試問:一般人民如何接受,我們上繳的稅捐公帑,是這樣被掠取揮霍殆盡?

「嗜官學蠹」與「無賴學官」固令人不齒,以相同內容騙取雙重補助的貪婪學棍,則更令人痛恨!可悲的是,為何偏偏是馬政府所提名的NCC委員!


延伸閱讀:
彭心儀著作對照表(一)
彭心儀著作對照表(二)

NCC委員提名人來頭為何?


「新新聞」1315期
文/尚毅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被提名人石世豪等四人,五月十七日要接受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因下屆NCC恐會審查旺中寬頻購併中嘉網路案和4G執照釋出,格外受到外界注意。

【政治觀察】嗜官學蠹的照妖鏡?



本文出自「新新聞」1315期
文/何念雲


「學而優則仕」,出自孔門子夏的這句話,歷經數千年中國儒學文化的浸潤後,似乎依然籠罩在倡議多元開放價值、崇尚自由民主人權的二十一世紀台灣社會天空,令人不禁懷疑,到底是該為這句銘言的亙古不變而讚嘆,還是該為當代知識分子依然禁不起權力誘惑而惋惜。事實上,祇要稍微用心地揮舞歷史這張照妖鏡,就得以察覺,台灣知識界真正的墮落,並非 「學而優則仕」,而是「學為仕而棄」、「學為仕而忘」。由於嗜官,可以輕易地拋棄曾在學壇上所大力宣揚的理念;為了求官,也可以選擇性地遺忘曾在公領域中高聲倡議的立場。

這樣的學者,在馬政府內的博士官員中,所在多有;不過,以顯著程度而言,甫獲行政院院長陳沖提名為下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的石世豪,恐怕鮮有能及。

曾經  幾度投書  指委員產生方式違憲

立法院於二○○五年三月至十月間審議NCC組織法時,正面臨國會「朝小野大」的局勢,藍營藉由掌控國會之立法,無視於獨立機關的行政權屬性,不斷侵蝕行政院對於獨立機關的人事任命權。繼首創「政黨比例代表制」的「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遭大法官以釋字第五八五號宣告違憲後,在野的藍營仍於NCC組織法第四條力推「政黨比例代表制」。

在當時立法審議過程中,自我標榜來自社運界的進步學者石世豪,二○○五年九月先於媒體發表「藍色NCC?」乙文,高聲批判「國親黨團企圖挾國會多數強行通過的NCC組織法,堪稱行政組織法上第一大『異形』」,並直陳「各方爭議焦點所在的『政黨比例推薦制』,也就是第四條,可以說是跟真調會條例『系出同門』:連委員數目也精算到泛藍正好過半,同時可以順勢奪下主委與副主委職位。這可是行政法上的頭項創舉:在野黨透過國會多數,不但可以擴張原本分屬監察院、檢調機關的調查權,連一個二級行政機關的決策權與代表權都可以手到擒來」。並於同年十月再度於聯合報民意論壇,以「東華大學教授、澄社執委」的身分,與台大國發所劉靜怡教授聯名投書,進一步諫陳「政黨比例制所提供的正是專業變相政治化的誘因,擺明了讓積極表態者出任委員的用心。原本該以專業為取捨標準的立法,一旦出現以藍綠立場為基準的政治考慮,不但嚴重扭曲專業討論與決策品質,資訊電信傳播產業領域內行之有年,產官學毫不避諱互通利益的卡特爾現象,勢將變本加厲」,並針砭地指出「時下所謂採政黨比例,乃是出於『現在的執政黨敵視媒體的態度』之故,乃必要之『機構內制衡』這種說法,既侮辱公民社會的憲政智商,也是放不下本身媒體優勢及政黨利益的短視政客之言罷了」。石世豪在文末還語重心長地點出,NCC組織法之審議,已「成為讓朝野政黨現形的照妖鏡」!在NCC組織法於十月二十五日通過後四日,石世豪更在由總統府主辦的「新興民主的憲政改造」研討會中,公開表示NCC組織法委員產生方式違憲!

如今  戀棧權位  一再拖賴要作滿任期

諷刺的是,沒有多久,這把照妖鏡就照到了石世豪自己。他不僅喜孜孜地接受政黨推薦,榮任第一屆NCC副主委,更在行政院對NCC組織法聲請大法官釋憲後,推翻自己先前已「不合時宜」的「法律見解」及「專業判斷」,改稱當時的NCC組織法第四條並未違憲。更令人咋舌的是,當大法官於二○○六年七月以釋字第六一三號明確宣告「NCC組織法第四條有關委員選任方式之規定違憲」,石世豪沒有選擇立即辭職以明風骨就罷了,竟轉而高聲批判釋字六一三是「趕不上歷史腳步的憲法釋義」,甚至痛斥大法官不應指稱政黨比例制會影響NCC超越政治的公正性!

這些言行令人不禁深深搖頭嘆息,一個知識份子,愛作官也就罷了,但為了作官,連自己曾經三度高聲倡議的針砭之言,也可以隨時棄如敝屣,瞬間遺忘。

正因如此,當石世豪先以「忍辱負重」為由,表示將留任至二○○八年一月底時,換來的多是「戀棧權位」、「厚顏無恥」的嘲諷;當其再度吞下自己說過的話,以語焉不詳的理由,表示要作到任期結束時,再行招致「無賴學官」的難堪譏評,已不甚令人驚訝了。

令人錯愕的是,這種為了作官可以隨時改變法律見解的人,竟然再度被提名為NCC主任委員!馬政府,真的找不到人才了嗎?難道願意出仕的知識分子,祇剩下這種水準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