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爭議 朝野衝突難免?

文/林靖堂 2012-06-12
本屆期立法院會期即將結束,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美牛、證所稅等議案爭議朝野僵持不下,屆時是否會以衝突形式結束紛擾的會期,不無可能。回顧 7 年多前,2005 年立法院首次審議 NCC 組織法草案,即在立院議場內發生衝突,並強度關山。時至今日,衝突歷史是否將再度重演,考驗朝野立委與行政院的智慧。

2005 年 9 月間,時為民進黨執政,國民黨為立院多數在野黨,朝小野大。當其時,成立一個非單一首長制的獨立媒體監理機關呼聲極大,NCC 也在彼時環境下,創修組織法草案,賦予該獨立機關成立的法源依據。但也因為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與提名審查制度談不攏,最後終演變當年 9 月 27 日與 10 月 11 日兩波肢體與流血衝突。

而今,雖然時移變遷,執政者已輪替,爭議焦點也從組織法修法變成委員人選的提名審查。比對 2005 年與今年兩次 NCC 問題在立院中的爭議。2005 年,民進黨執政、國民黨在野而朝小野大,當時的國民黨立委力推後來大法官認定違憲的 NCC 委員選任政黨比例代表制,並且藍綠互批「媒體反操控、要中立」與「假改革真奪權」,最後在泛藍人數優勢下,《NCC 組織法》中的政黨比例代表制確定通過。某種程度上來說,2005 是立法權強於行政權。
現在此刻,國民黨政黨輪替為執政黨,立院國民黨雖仍是多數,但已無過去絕對多數優勢。

行政權已影響人事

此時,屆臨委員人選更替的 NCC,由行政院力推 4 位極具爭議性的提名人選,甫收回完整實質審查與同意任命權的立法院,則在民進黨團不願替爭議人選背書的情況下,消極杯葛審查。雖然在野黨團以程序杯葛,但若國民黨團發動人數優勢,同意權仍可行使,並在雖有雜音但仍堅守黨團紀律情況下,投下贊成票通過任命案。此時的政治環境,或可稱行政權已影響獨立機關人事。

兩時期不同在於,2005 是為 NCC 人事如何產生的制度而爭;2012 則是為 NCC 人事提名的政治不透明而爭。2005 是朝小野大,在野強推違憲制度;2012 是朝大野小,在朝強推爭議人事。

如今本屆立院院會中,美牛、NCC 人事與證所稅等議案,無不爭議。況且馬主席在國民黨黨團會議上針對這些爭議下達盡力完成審查與處理的指示,同時行政院亦力挺 4 位 NCC 委員到底,若朝野協商不成、互不讓步,事情演變無人能料,凡此都考驗台灣朝野政黨間的政治智慧。

作者為網路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