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委員︰防併購言論集中 NCC 應明訂準則




自由時報星期專訪 2012-05-28
記者藍祖蔚 黃以敬 劉力仁/專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即將展開新舊交替,但是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的「旺中案」,引發新聞學界及傳播界前所未見的爭議戰火卻越演越烈;一度遭旺中所屬媒體點名批評而決定退出審查的三位NCC委員陳正倉、鍾起惠及翁曉玲,首度接受媒體專訪,對於旺中案凸顯出的媒體言論集中化及極端化問題,公開表達不平及憤怒,對於NCC逐漸喪失「獨立機關」的角色與功能,則是大表憂心及遺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成立,是為『促進台灣通訊傳播的健全發展,為了追求全體國民的最大利益』,但是NCC委員及組織卻可以遭受媒體如此公開點名及不實指控,NCC卻沒有主動捍衛聲譽,讓人遺憾;而NCC本身也遭遇太多行政、政治的干預及黑手,早已走向附屬的行政機關化,未來只能希望執政者能找出真正『專業』、有『抗壓性』的委員人選,否則NCC恐怕很難再維持獨立機關的功能與尊嚴。」

問:規模近七百億的「旺中案」,明顯將跨產業併構媒體及媒體集中化的問題爭議性推到最高點;而三位委員遭中時點名質疑,因而迴避、退出旺中案審查,卻也引發外界毀譽參半的評價,三位有何感受?可否說明迴避審查的想法及理由?

旺中囂張點名批判 不可思議

陳正倉:既已決定退出審查,原不宜置評,但旺中案目前還在程序審查、未實質審查,外界許多說法及誤解須釐清。

談及被中時點名批判,我們也不得其解。當初旺旺集團要買中天、中視等雙中案,NCC七個委員都同意通過,要求雙中須各有獨立團隊等七項附加條款,也是七委員共同通過,中時卻只點名三名委員主打,說我們「違法濫權」、「瀆職」等莫須有指控,別的委員都沒被點名,外界應去問中時、了解真相。

當初對雙中案做附帶決議,是基於言論多元化及自由化原則,要求新聞台與財經台應有獨立團隊等,很合理。業者有意見,可採行政訴願等法律程序申覆,旺中集團卻動用旗下媒體大篇幅批判、對特定委員施壓,作法不可思議。

這種狀況下,我們如果再審旺中案,不同意可能被說是挾怨報復,同意則可能被說成懼於壓力而屈服等,因此在「最高道德標準」的自我要求下,決定退出審查。

我們事前也有對NCC組織條例確認過,剩下四名委員還是可以審案的。事實上,過去NCC就有不少是四名委員關起門來自己審查並通過的案子,如果外界對此案有質疑,那也可以對過去案子做更全面的檢視及了解。

主張告旺中捍衛聲譽 主委擋下

翁曉玲:退出旺中案審查,我們是經深思熟慮,要讓四位委員有不受干擾的空間可以審理。可惜的是,旺中集團還是不斷點名說我們濫權,還動員立委圍剿,甚至整個NCC也被砲轟。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近日出席旺中案公聽會,說要「捍衛個人聲譽」,NCC委員難道就不需捍衛名譽?

對於旺中媒體的不實指控,當初我是主張提告,希望為捍衛NCC聲譽而打第一砲,透過法律途徑去遏止媒體利用公器對行政官署做不實污衊;但被當時的主委擋下來,連發新聞稿都不能,好像這件事只是個別委員的事,「我才發現NCC委員真只是一個小委員」。而NCC也不主動出來捍衛自己的聲譽,讓人很遺憾。

直到現在,我們還處在被媒體為自身利益開砲的挨打處境,我目前是保留所有法律追訴權,委員任期結束後,會再考慮採取行動維護名譽。

問:但是三位退出旺中案後,外界多擔心四人審查草草過關;而且委員遭點名就退審狀況恐會成常態,業者技術操作就可讓特定委員退審,NCC委員如何善盡職守?

翁:旺中案引發社會諸多爭議,也引發中時、中天等旺中媒體及蘋果日報等媒體大戰,其實就凸顯了我們很早就注意且憂心的媒體「言論集中化」問題;只是這種點名攻擊委員的狀況未必會重演,未必所有媒體都可以囂張及獨佔性大到如此地步。

提醒應提跨媒體法草案 無人理

鍾起惠:旺中案凸顯出媒體言論集中化的問題,在其他國家早是備受關注的重要議題,台灣卻沒有完善規範。又如跨產業經營媒體的問題,我們四年前進NCC就已調查研究,一再提醒應提出「跨媒體法」草案,NCC應對這麼重要的媒體議題表達立場及態度,卻一直付之闕如。近日還有學者批評NCC失職,主委及行政體系都難脫責任。

問:旺中案可能在這任委員會完成審理?

陳:當初富邦董事長蔡明忠另成立大富要買凱擘有線系統的「大富案」,是我主持討論的議案,由於涉及台北市府等黨政資金而延長到兩年審完,雖同意併購,但做出許多很先進的附帶決議,例如要求頻道可公平上下架、訂出數位化期程條件等,都是突破法令不足,透過開創性的附帶決議去引導政策進步。大富案其實就可作旺中案的參考,各界關心媒體集中度要如何計算?擔心媒體過度集中,那就設法降低媒體集中度,解決問題。四位委員卻遲遲未審,我們也很訝異,也許是有某種考量,但只怕更是「人」的問題。

鍾:NCC作為獨立機關,委員就要認真去做。四位委員應可對媒體言論集中化及跨產業經營媒體問題,訂出更明確規範及準則,卻遲遲未做審查;又如跨媒體法早就應訂出來,但都沒進展,我們也感到很無奈。

問:NCC作為獨立機構的定位也引發外界疑慮,甚至有人形容為「沉淪」,NCC作為獨立機關 ,到底有哪些難處與困境?

政治干預 運作已背離獨立機關

翁:作為法律學者,我有很大感觸,NCC設定為獨立機關的目標是很崇高,希望不受外來產業壓力或上級機關干預,但這四年,NCC運作方式早已越來越背離獨立機關,有太多政治干預,也有很多權力角力及妥協,反而是越來越走向「行政機關化」。

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等所有民主先進國家,獨立機關的任何行政處分及個案裁決,應該不必再經行政機關審議,而是直接進入法院審理,但是目前台灣在NCC相關組織法,這層免除行政訴願及裁決的修法調整一直付之闕如,行政院可以不同意,根本不是完整的獨立機關。

NCC委員對人事、經費更無獨立權,連要求行政幕僚做事都無力;更何況主委由以往委員互選要改為首長制,過去其實就有很大「上層安排」的陰影,未來將更明顯成為行政機構可以指派任命主委、可以直接介入「指導」NCC。

問:新首長制有幫助?可解決問題?

鍾:對於NCC改為首長制,七個委員當初就分有兩派觀點,我們三人屬反對派、曾發表「不同意見書」,因為當初改變電信總局管傳播、新聞局管內容的威權時代,成立NCC就是希望更確保憲法保障的媒體傳播自由與自主,希望減少政府干預介入,因此希望透過專業委員的合議制,作出政策結論或個案裁決。但如果又要回到行政院指派首長,NCC很難維持獨立機關的意義。

陳:NCC的獨立性,最終須來自委員本身,可以「抗壓」且「公正無私」,才能抗拒行政高層的黑手伸進來,可以抗拒立委等政治壓力,也才可以抗拒業界的壓力或誘惑。過去NCC就曾有委員一年與同一產業業者會面超過上百次,還有委員長期由業者贊助或委託研究,甚至有業者推薦的人選,這都可能對NCC運作有很大影響。

提名委員人選 應加強公民審查

鍾:人的問題確實很重要;行政院審查前提名就必須對委員人選的專業能力及立場態度,多做調查了解,除立院審查,也可加強公民審查的環節,甚至委員上任後,也可讓各界多了解其做事過程及績效。

對主委的首長人選須更注意。每兩年就換一個主委,對NCC這麼年輕的組織來講,根本無法建立穩定長期的組織倫理及制度,只想不犯錯,很難有大立大破的作為;而且主委需有專業及整合協調能力,「過去兩個主委,從我的標準來看,不客氣地說,就都是失敗的」。

電信、媒體都是特許行業,且涉及龐大利益,最後也必須要看執政者,到底如何看待媒體傳播環境,是不是真的要追求NCC宗旨所言的「國民的最大公共利益」,不要讓行政及政治介入、干預影響NCC,不然就乾脆取消NCC獨立機關的名號。

問:三位即將於七月卸任,但媒體數位化、4G發照都還未定,對於台灣通信環境的建構,是否還有許多未盡之業?

翁:這屆委員上任時,就推出有線電視 「履約保證」,費率也逐步由每月五百八十元,降到最低達四百八十元,以前是「先繳預付」, NCC也要求改變。更重要的是,過去電信總局時代很難調整的電信費率,這屆委員就要求電信資費須逐年降五%,且連續三年調降;最近更要求「長途電話統一回歸市話費率」,這都是過去難以達成的目標,這都是我們做為這屆委員關切的重點及改革,但過程中遭遇到業者的反彈與壓力,超出外界可以想像的。

問:電信費率調降等努力雖可見,民間卻還是「無感」?費率可再降?

電信資費仍太貴 降價是必須的

陳:研考會曾做過施政滿意度調查,NCC降低電信費率的滿意度高達九十.七%,但因其他機關只有二十、三十%,落差太大不敢公布。而這次油電雙漲,引發萬物喊漲,但唯有NCC監理的資費明顯下降,近日遇到中經院高層就坦言,如果不是有線電視費率及電信資費調降,只怕今年CPI物價指數勢必破二%了。

當初業者不肯降電信費率,但比起其他產業,電信產業EPS獲利太高,台灣電信品質沒比其他亞洲國家好,費率卻貴三倍,而且中華電信員工平均年薪高達一百六十萬,台灣大哥大一百二十萬,遠傳也有八十萬,其他國際電信產業都未必這麼好。因此降價是必須的,否則無法跟其他國家競爭。業者哇哇叫,還去向行政院長告狀,我們還是堅持。

鍾:中華電信董事長曾說過可以「一次降足」,顯示還有調降空間,有媒體曾估算還有三十%空間可調降,但過去降價就已不斷遭到反彈,未來可以再降多少?須看新一任委員的努力了,只怕是不太樂觀的。

問:對NCC施政還有哪些建言或期許?

鍾:從4G發照遭遇到瓶頸來看,台灣要發展4G,我們當初就認為2G不應延照,但政府高層就因業者反彈而讓2G延照。NCC最終還是只被當成媒體的監理機關,媒體環境政策的研擬,則還牽涉到經濟部、交通部甚至行政院等,台灣整體媒體數位化及發展欠缺長遠規劃及藍圖,令人失望,希望執政者有魄力及遠見,否則台灣媒體改革及競爭力永遠趕不上時代。

二○一五年達五十%數位化,這是「以個案審查的附帶條款,納入先進的政策思維」,只要委員肯做,都可再要求加速數位化。

鍾:令人憂慮的是,從4G發照遭遇到瓶頸來看,台灣要發展4G,我們當初就認為2G不應延照,但政府高層就因業者反彈而讓2G延照。許多廣電修法工作也都延宕,不合時宜的舊法令根本無法支持改革。

NCC最終還是只被當成媒體的監理機關,媒體環境政策的研擬,則還牽涉到經濟部、交通部甚至行政院等,台灣整體媒體數位化及發展欠缺長遠規劃及藍圖,令人失望,最後就只能期待委員個人的素質及努力,必須有抗壓性,也希望執政者有魄力及遠見,否則台灣媒體改革及競爭力永遠趕不上時代。